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泰州市市民反映:泰州广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广信”)销售位于泰州高港文峰千家惠(以下简称“高港千家惠”)的商铺回租后,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现就此情况,本公司作如下澄清公告:
一、泰州广信的商铺销售、回租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泰州广信所销售商铺为其独立投资开发的高港区台湾商城房地产项目物业之一。泰州广信销售该商铺时实施了回租,由业主委托泰州广信方经营管理所购商铺并约定租金。因此,本公司与业主不存在销售商铺及回租关系。
二、高港千家惠经营管理情况
为提升高港区台湾商城房地产项目配套服务能力,泰州广信独立投资设立了高港千家惠并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州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千家惠”)负责高港千家惠的经营管理,合作模式为品牌输出及管理。高港千家惠的经营利润归泰州广信所有,经营风险亦由其承担。通州千家惠不享受经营利润,亦不承担经营风险,仅收取管理费。管理期限自2006年1月18日起至2010年1月17日止。通州千家惠对该项目的管理已于五年前终止。因此,高港千家惠所有债权、债务均与通州千家惠无关。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