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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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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自2013年10月16日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丰A、景丰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起,原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止,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为3年,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大成景丰”。

3、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丰A、景丰B基金份额自2013年10月16日起终止上市。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大成景丰”。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2.2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0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2013年10月15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0月15日,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3年净值增长率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3年10月1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开放期起始日起三个月内使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2013年净值增长率期间为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及景福证券投资基金,4只ETF及2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ETF、大成深证成长40ETF联接基金、中证500沪市ETF及大成中证500沪市ETF联接基金、中证100ETF、中证500深市ETF,1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基金及3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但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1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仅有2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一季度GDP同比增长7.7%,二季度回落至7.4%,三季度在克强总理的“上下限指导”政策带动下投资和库存需求有所反弹,GDP反弹至7.8%,四季度经济略有回落,全年GDP实现7.7%的增长。通胀方面,CPI受基数的影响,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全年涨幅2.6%,明显低于3.5%的调控目标。与经济基本面的平稳不同,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波动较大。上半年外汇占款大幅增长,社会融资规模快速扩张,流动性宽松提升市场风险偏好,各类资产出现普涨,而“620”钱荒成为流动性的大拐点,央行为控制影子银行快速扩张,维持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平衡,资金利率持续走高而且波动增加,再叠加利率市场化对银行资金成本以及资产配置行为的影响,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

从指数表现来看,中债综合指数全年下跌0.47%,为2002年以来第二大熊市,其中三季度下跌1.02%,四季度下跌1.74%。在各类资产中,利率债表现最差,中债国债指数全年下跌2.86%,三、四季度的跌幅都超过2%,金融债总指数下跌1.6%。信用债方面,短融指数由于利率风险小,全年上涨4.05%,是表现最好的债券指数,企业债指数由于较高的票息收益全年获得了1.76%的正收益。转债指数全年下跌1.42%,但波动较大,1季度尤其是前2个月转债指数表现较好,4季度表现最差,下跌5.03%。转债的个券表现与股市一样,也呈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大多数中小盘转债都取得正回报,美丰、国投成功转股,海直、川投等涨幅均超过10%。但大盘转债表现悉数不佳,工行、石化跌幅超过7%。

本基金在本年10月3年封闭期满,并从分级基金转为普通LOF基金。从基金的操作上,本基金也是围绕从封闭式分级基金转为普通LOF基金,在管理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操作获得与基金风险特征一致的稳定收益回报给投资者。

在纯债券类资产方面,本基金在上半年抓住债市尤其是信用债受流动性驱动的利率下行机会,积极减持了大部分流动性相对一般,期限较长的品种,同时增持了部分与期限匹配的短融和存款,这一操作在管理好流动性的同时也降低了债市调整对基金的影响。

可转债类资产方面,本基金在去年4季度末增加了转债的仓位,在今年1季度取得了良好的回报,但在2季度受股市和转债指数大跌的影响,基金也出现了明显的回调。3季度本基金对转债进行了波段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正回报,并在10月初对转债类资产进行了积极减持,稳定了基金开放期的净值,但在12月份本基金未能随着基金规模的变化及时减仓转债,对净值造成了一定影响。

权益类资产方面,本基金继续保持较低的股票配置比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991元,本报告期转型前(2013.1.1-2013.10.15)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转型后(2013.10.16-2013.12.3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房地产投资增速有望在销售下降的带动下有所下降,而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转变发展方式的带动下基础设施投资也难以明显增长,在投资增速下降的带动下经济增长和融资需求都有望下降,这将给央行货币政策的适当调整提供空间。而通胀方面,在经济增长平稳的背景下,预计不存在明显的上涨压力,全年CPI同比增速在2.5%-2.7%之间。今年以来央行政策态度有所转变,从春节前积极逆回购以及扩大SLF的操作范围等,央行降低银行间回购利率波动幅度并控制上线的意图明显,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环境有望好于2013年四季度,回购利率波动中枢有望低于2013年下半年的水平。资金利率的下降以及市场预期的好转有望带动各类品种出现估值修复。债券市场是否能够出现牛市则取决于经济下滑后,央行货币政策是否会有明显的转向。

在2014年本基金仍将首先管理好流动性,在配置上仍以目前的中短久期信用债为主,但密切关注央行货币政策的变化,伺机调整久期和杠杆。权益类方面在转债和股票的操作上将更加灵活地操作,并适当分散化,以管理好仓位和波动性,力争获得与基金风险特征一致的收益回报给投资者。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委托投资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两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和委托投资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在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本基金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本基金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0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0月15日(封闭期届满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3,409,308,555.2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张树忠_____ ____刘彩晖_____ ____范瑛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3 关联方关系

注:1、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4.1.2 权证交易

无。

7.4.4.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当年天数。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当年天数。

7.4.4.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5 期末(2013年10月15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股票。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基金简称大成景丰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160915
交易代码1609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0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409,308,555.2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封闭期为3年,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合同存续期为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0年11月1日

基金简称大成景丰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160915
交易代码160915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0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39,117,499.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3年12月2日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在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和交易策略层面实施积极管理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组合风险和收益的最优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基金,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在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和交易策略层面实施积极管理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组合风险和收益的最优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基金,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杜鹏李芳菲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dupeng@dcfund.com.cnlifangfei@a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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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012年2011年
转型前( 2013年1月1日 - 2013年10月15日 )转型后(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83,133,891.542,614,984.6986,078,956.27-16,182,579.65
本期利润125,907,031.56-1,590,458.79204,070,376.40-159,674,735.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88-0.00130.0629-0.049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82%-0.96%6.64%-4.9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4820.03840.0118-0.051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409,308,557.34435,127,745.233,283,401,525.783,079,331,149.3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9911.0120.949

转型前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5%0.26%-1.06%0.08%1.41%0.18%
过去六个月-0.51%0.32%-0.69%0.09%0.18%0.23%
过去一年6.34%0.35%1.80%0.07%4.54%0.28%
过去三年5.06%0.29%8.81%0.08%-3.75%0.2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5.06%0.29%8.81%0.08%-3.75%0.21%

转型后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3.10.16-2013.12.31-0.96%0.10%-1.75%0.10%0.79%0.00%

其他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10月15日份额折算前)
景丰A与景丰B基金份额配比7:3
期末景丰A份额参考净值1.121
期末景丰A份额累计参考净值1.121
期末景丰B份额参考净值0.888
期末景丰B份额累计参考净值0.888
景丰A的约定目标年收益率4.03%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尚前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2010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14年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债券投资室主任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策略部经理。2002年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2009年5月曾任大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8月6日开始担任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5日任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0日起兼任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6日起兼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并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陶铄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2月9日2013年10月15日6年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招商银行总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穆迪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曾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2月9日至2013年10月15日任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9月20日起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29日起任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5月24日起任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4日起任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6日起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月28日起任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尚前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2013年10月16日-14年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债券投资室主任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策略部经理。2002年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2009年5月曾任大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8月6日开始担任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5日任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0日起兼任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6日起兼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并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陶铄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6日-6年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招商银行总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穆迪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曾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2月9日至2013年10月15日任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9月20日起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29日起任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5月24日起任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4日起任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6日起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月28日起任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资 产报告期初至转型前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2,784,157,337.3718,022,241.84
结算备付金9,942,768.2528,765,189.80
存出保证金782,766.48238,340.28
交易性金融资产597,688,320.405,022,117,732.10
其中:股票投资-94,436,564.62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597,688,320.404,927,681,167.4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49,912,409.91
应收利息21,821,238.6075,119,309.20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3,414,392,431.105,194,175,223.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报告期初至转型前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79,138,878.09
应付证券清算款10,000.0026,909,191.07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979,526.421,920,125.44
应付托管费279,864.66548,607.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1,824,390.6022,666.47
应交税费1,587,681.201,587,681.20
应付利息-444,547.81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402,410.88202,000.00
负债合计5,083,873.761,910,773,697.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244,952,652.003,244,952,652.00
未分配利润164,355,905.3438,448,87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3,409,308,557.343,283,401,525.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14,392,431.105,194,175,223.13

项 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179,790,476.80269,960,335.48
1.利息收入112,866,472.04129,571,600.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7,392,178.81880,745.49
债券利息收入95,422,001.87128,690,854.6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2,291.36-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4,115,681.7722,312,315.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6,604,413.79-11,873,870.46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48,774,641.0832,369,018.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1,945,454.481,817,167.4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773,140.02117,991,420.1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35,182.9785,000.00
减:二、费用53,883,445.2465,889,959.08
1.管理人报酬18,873,129.8722,333,710.47
2.托管费5,392,322.806,381,060.19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3,578,662.91543,254.56
5.利息支出25,572,442.4236,099,152.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5,572,442.4236,099,152.57
6.其他费用466,887.24532,781.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5,907,031.56204,070,376.4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5,907,031.56204,070,376.40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44,952,652.0038,448,873.783,283,401,525.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25,907,031.56125,907,031.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44,952,652.00164,355,905.343,409,308,557.3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44,952,652.00-165,621,502.623,079,331,149.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04,070,376.40204,070,376.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44,952,652.0038,448,873.783,283,401,525.78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国际”)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912,078,219.4639.85%64,375,877.4426.46%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5,658,942,570.5479.56%1,245,790,681.6641.17%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71,776,560,000.0088.37%40,073,500,000.0079.65%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822,638.1439.77%570,391.6831.40%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55,613.9526.95%13,487.65100.00%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8,873,129.8722,333,710.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52,287.16432,563.68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392,322.806,381,060.19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10,087,201.37--88,200,000.009,023.5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20,576,508.49---248,740,000.00209,114.71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44,157,337.37333,087.7418,022,241.84549,953.77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封闭期届满日)止期间

关联方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发行方式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

(单位:张)

总金额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度

关联方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发行方式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

(单位:张)

总金额
光大证券128012812渝地产债新债分销200,00020,000,000.00
光大证券128003712宿建投债新债分销200,00020,000,000.00
光大证券12220912中油01新债分销100,0001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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