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0.8884元,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2.2利润表
会计主体: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2.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2.1至7.2.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吴姚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2.4报表附注
7.2.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2.4.2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2.4.3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2.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2.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2.4.4.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4.4.1.2权证交易
无。
7.2.4.4.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2.4.4.2关联方报酬
7.2.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0% / 当年天数。
7.2.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2.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2.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2.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2.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2.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2.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2.4.5期末(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2.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2.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2.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2.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2.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7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908,630,222.53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69,594,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1,203,653,824.20元,第二层级458,862,237.08元,无第三层级)。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基金名称: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1.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1.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1.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1.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1.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2转型前基金名称: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8.2.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2.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2.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2.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2.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指期货。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国债期货。
8.2.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2.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2.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2.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2.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2.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1.1基金名称: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单位:份
■
9.1.2转型前基金名称: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9.2.1基金名称: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
9.2.2转型前基金名称: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1基金名称: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3.2转型前基金名称: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无。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依据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31日对原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折算,折算结果公告可详见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2013年8月7日刊登的《关于原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转型前—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5月3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于2013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博时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554号),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转型后—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1)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日发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何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公司董事长杨鶤女士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26日发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吴姚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1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3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向我司下发了《关于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决定》,责令我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深圳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对此我司高度重视,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彻底排查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而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目前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整改完成报告,监管部门进行了整改完成的现场检查。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名称: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1.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1.7.2转型前基金名称: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11.7.2.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