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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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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4—01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披露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详见2014年2月15日,临2014-00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河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现就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股权划转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集团”)及所属中建材玻璃公司承诺:

 中建材集团及所属中建材玻璃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以本公司为平台,通过一系列业务和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全面解决本公司与龙新玻璃、方兴科技及中联玻璃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针对上述承诺,三年多来,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亦分别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解决相关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相关承诺。本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发布《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对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履行承诺已采取的措施、未能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原因及延期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较为具体的披露,但延期承诺中没有明确承诺履行期限,原因如下:

 承诺以来,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也一直在积极研究探讨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但鉴于目前玻璃市场的运行态势,研究出最有利于本公司的且与市场时情相匹配的具体可行的方案尚需时日。考虑到承诺的可行性及慎重性,具体的时间表暂难以确定。盲目的不切实际的承诺可能不利于本公司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也不利于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故在延期承诺中没有明确承诺履行期限。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中建材集团表示将于2014年6月27日前对承诺事项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约能力、风险及对策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更新。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有最新进展。

 本公司将继续督促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履行并完善承诺事项,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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