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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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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出房贷“公转商”业务
李香才

 厦门日前推出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适应大量的购房群体需求。

 公转商贷款是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按照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实质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承担贷款风险、获得贷款收益。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项业务的推出将有效化解现阶段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存量不足与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缩短职工贷款轮候等待的时间,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良性运作。缴存职工通过办理此项业务,可在不增加还款利息负担的同时,于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资金。

 目前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突破100%,为此厦门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轮候时间是两个月。“公转商”新政出台后,从本月开始执行,根据规定,提出公转商的购房职工,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申请“公转商”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将按月贴息,既缩短放款等待时间,又不增加职工的还款压力。

 正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要去掉4个工作日,在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全部办完才能放款,而商业贷款在抵押登记收件当日即可放款,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放款时间至少要晚10天,如果加上公积金贷款目前的2个月轮候时间,购房人需要等候的期限则更长。

 “公转商”业务开展后,公积金中心按“先付后贴”的原则向贷款职工发放贴息资金,将在借款人还款次月为其支付利息补贴,贴息将转入借款人还款专项账户,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的罚息和复利,公积金中心不予以贴息。

 据介绍,目前,首批承办“公转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为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厦门市分行,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承办银行。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公积金资金的情况,一旦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下降,公转商贷款就会减少甚至暂停,灵活使用这项政策。(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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