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简称:*ST天威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45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大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集团”)发来的书面通知,天威集团于2014年3月24日收到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因中国进出口银行诉天威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天威集团持有本公司的352,280,640股股票被轮候冻结。

 天威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为352,280,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66%。该352,280,640股股票已于2014年1月被冻结,于2014年3月初被轮候冻结(详见2014年1月30日、3月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ST天威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44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逾期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被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子公司转来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的来函和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公司”)的通知。称本公司通过兵装财务公司向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硅业”)和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提供的部分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及手续费等已逾期;乐电天威在外贸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租金到期,本公司作为保证人,被要求履行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向天威硅业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天威硅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2013年3月26日,本公司委托兵装财务公司向天威硅业提供了3100万元委托贷款,该贷款余额3100万元。目前,该笔委托贷款已逾期。

 近日,本公司收到天威硅业转发的兵装财务公司《委托贷款到期催收函》,要求天威硅业按照《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2014年3月19日到期的委托贷款本金3100万元,利息及欠息等255.27224万元,向兵装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6897.5元,合计3355.96199万元。

 二、本公司为乐电天威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为其提供担保被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

 乐电天威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一)本公司通过兵装财务公司向乐电天威提供委托贷款本金、利息及手续费逾期

 2013年3月26日,本公司委托兵装财务公司向乐电天威提供了5143万元委托贷款,该贷款余额5143万元。目前,该笔委托贷款已逾期。

 近日,本公司收到乐电天威转发的兵装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到期催收函》,要求乐电天威按照《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2014年3月19日到期的委托贷款本金5143万元,利息及欠息等311.925232万元,向兵装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1.144318万元,合计5456.06955万元。

 (二)本公司向乐电天威在外贸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租金到期被要求履行保证责任

 2012年3月26日,乐电天威与外贸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贰亿元,期限60个月。同时本公司与外贸租赁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49%承担保证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外贸租赁公司发来的《保证人履行责任通知书》,称承租人乐电天威第八期租金1191.963456万元已于2014年3月20日到期。截止2014年3月21日,乐电天威尚欠外贸租赁公司已到期租金1191.963456万元及相应延迟利息5,959.82元,要求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代为偿还租金及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支付至实际偿还之日)。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