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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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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1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1、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

(3)会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大连路577号16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4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审议和听取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的述职;

上述第(1)、(2)、(3)、(4)、(5)、(6)、(7)、(8)项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以及2014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08)和《公司2013年度报告》等资料;上述第(9)(10)项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前述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等资料。

上述第(9)、(10)项选举审议事项采用累计投票制。

3、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

2014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6、登记及联系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大连路577号15楼董秘办公室

邮编:266040

联系人:陈希胜、戚兴

联系电话(传真):0532—67710729

7、其他事项

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题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计投票制)

同 意 票 数

(所有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数量的6倍)

9.1.1选举柴永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1.2选举王增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1.3选举李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1.4选举刘宗良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1.5选举高升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1.6选举周士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计投票制)

同 意 票 数

(所有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数量的3倍)

9.2.1选举王竹泉先生为独立董事 
9.2.2选举李业顺先生为独立董事 
9.2.3选举王荭女士为独立董事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用累计投票制)

同 意 票 数

(所有监事同意票数合计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数量的4倍)

10.1选举段家骏先生为监事 
10.2选举刘成虎先生为监事 
10.3选举高珺女士为监事 
10.4选举朱宁先生为监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1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公司已于2014年3月22日以书面和通讯等形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征询有关股东意见研究决定,提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柴永森先生、王增胜先生、李勇先生、刘宗良先生、高升日先生、周士峰先生、王竹泉先生(独立董事)、李业顺先生(独立董事)、王荭女士(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将对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柴永森先生简历

柴永森先生,51岁,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青岛市资深专家。历任海尔集团高级副总裁兼黑电集团、空调集团总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柴永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王增胜先生简历

王增胜先生,58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自2013年4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历任国营第九橡胶厂教育科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增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三:李勇先生简历

李勇先生,40岁,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学院本科毕业,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博士,清华大学汽车系博士后。自2013年6月起至今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双星轮胎中央研究院院长。1996年8月至2000年7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6年8月至2010年6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副教授。

李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四:刘宗良先生简历

刘宗良先生,54岁,中专学历,自2014年起至今,任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7年1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3年任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宗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五:高升日先生简历

高升日先生,37岁,青岛科技大学毕业,工程硕士学位,自2013年10月起至今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07年6月至2007年9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子午胎一厂技术质量室主任,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管,2008年3月至2009年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处处长,2010年至2013年9月任山东恒宇科技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高升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六:周士峰先生简历

周士峰先生,41岁,大专学历,自2013年5月至今,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03年10月至2009年2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2009年3月至2013年4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士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七:王竹泉先生简历

王竹泉先生, 49岁。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曾获“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青岛理工大学管理系教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会计学系主任,青岛特锐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竹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八:李业顺先生简历

李业顺先生,47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8年7月至今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处秘书长,历任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山东省广饶县粮食局科长。

李业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九:王荭女士简历

王荭女士,49岁,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自1989年7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王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1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4年3月24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业顺先生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4年3月24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荭女士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4年3月24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竹泉,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2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王竹泉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竹泉(签署)

日 期:2014年3月24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业顺,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业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业顺(签署)

日 期:2014年3月24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荭,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9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王荭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荭(签署)

日 期:2014年3月24日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2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根据有关规定,再次将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做提示性公告,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1日;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30日至3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4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青岛市黄岛区大连路577号16楼);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听取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 发行数量

(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6) 限售期

(7) 上市地点

(8) 募集资金用途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同意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内容见2014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2014-00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2014-011)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年3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连路577号15楼董秘办公室

邮编:266400

联系人:王幸友、戚兴

联系电话(传真):0532—6771072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议案2中子议案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议案2中子议案②发行方式2.02
议案2中子议案③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3
议案2中子议案④发行数量2.04
议案2中子议案⑤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2.05
议案2中子议案⑥限售期2.06
议案2中子议案⑦上市地点2.07
议案2中子议案⑧募集资金用途2.08
议案2中子议案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09
议案2中子议案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2.10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同意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8.00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9.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即在“委托价格”项下直接填写100元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青岛双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题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数量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限售期   
上市地点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2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以书面和通讯等形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家骏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项:

一、以七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经征询股东意见,提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七人组成。同意推选段家骏先生、刘成虎先生、高珺女士、朱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代会选举,由陈雪梅女士、戚兴先生、宋海林先生担任。

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一:段家骏先生简历

段家骏先生, 54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市台东税务分局副局长、青岛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行政处处长、青岛市地税局市北分局局长、黄岛分局局长、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等职,现任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

附件二:刘成虎先生简历

刘成虎先生,50岁,本科学历,现任青岛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历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审计室科长,青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预算财务处副处长,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监事会秘书。

附件三:高珺女士简历

高珺女士,53岁,大专学历,自1993年5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历任双星集团运动鞋厂厂长、监察处处长。

附件四:朱宁先生简历

朱宁先生,41岁,本科学历,自2006年6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历任双星集团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附件五:戚兴先生简历

戚兴先生,40岁,本科学历, 自2001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科长。

附件六:陈雪梅女士简历

陈雪梅女士,37岁,大专学历,自2014年1月起至今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历任双星集团团委书记,双星集团机关党委副书记、政工部长。

附件七:宋海林先生简历

宋海林先生,37岁,本科学历,自2013年10月至今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处长。历任青岛轮胎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成本处成本会计、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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