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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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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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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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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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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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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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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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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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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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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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三)投资范围、(九)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为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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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及深圳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夏基金管理的境内ETF产品规模超过440亿元,是境内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ETF基金管理方面,华夏基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旗下管理9只ETF产品,分别为华夏沪深300ETF、华夏上证50ETF、华夏中小板ETF、华夏能源ETF、华夏材料ETF、华夏消费ETF、华夏金融ETF、华夏医药ETF和华夏恒生ETF,初步形成了覆盖综合指数、权重股指数、中小盘指数、行业指数以及海外市场指数的ETF产品线。
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及良好的品牌声誉,2013年华夏基金荣获多家机构评选的多个奖项,主要奖项包括: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的评选中,华夏基金荣获“五年持续回报明星基金公司奖”,所管理的基金荣获4个单项奖;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届中国“金基金”奖的评选中,华夏基金荣获“金基金十年·卓越公司奖”;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评选中,华夏基金荣获“被动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所管理的基金荣获5个单项奖;在晨星(中国)举办的“晨星(中国)2013年度基金奖”评选中,华夏回报混合荣获“混合型基金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3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的交易便利性:(1)推出了货币基金的“还贷款”及信用卡还款业务,方便投资者进行现金管理;(2)直销网上交易新增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的“快易付”功能,并增加多家银行卡的电子交易业务,提高投资者的交易效率;(3)开通了华夏基金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并推出微信交易功能,在淘宝网、天天基金网等平台开通基金业务,并与百度达成互联网业务合作,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交易渠道。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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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香港恒生指数,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恒生指数目前是以香港股市中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50家蓝筹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经调整的流通市值为权数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该指数自1969年11月24日起正式发布,是香港股市最有影响力的标杆性指数。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而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恒生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
2013年,国际方面,美国经济继续复苏,房地产、耐用品、零售、工业、服务业等方面的经济数据良好,失业率下降,货币政策维持宽松,通胀低位运行,股市屡创新高,期间美联储即将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预期导致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升,两度超过3%,美元出现震荡,总体略微走强。欧洲经济整体仍然较弱,欧洲央行通过实施降息以稳固经济并应对通缩风险,经济逐渐恢复。日本的量化宽松政策导致日元进一步大幅贬值,日本股市走强,但刺激政策的边际效果逐渐减弱。国内方面,经济运行整体平稳,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方案,但复苏力度依然较弱,通胀率全年处在较低水平,资金方面,受房地产调控、整治影子银行及下半年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在6月、12月大幅上升。
市场方面,美国市场震荡上行,中国内地市场则震荡下行。香港市场受发达市场和中国内地市场的双重影响,表现为震荡走势。报告期内,恒生指数上涨2.87%。
报告期内,本基金认真应对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工作,努力控制交易成本和汇率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17%。本基金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0.07%。本基金与标的指数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目标ETF的偏离,另外大额申购赎回、日常运作费用等也产生一定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国际方面,美国经济将面临量化宽松政策退出的考验,市场可能有较大波动;欧洲经济将继续复苏;日本宽松政策效果难有起色,还将面临消费税提高带来的冲击。国内方面,经济有望企稳,但依然面临不少挑战,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将对经济及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市场方面,如果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保持稳定,中国经济企稳回升,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则目前仍处于历史相对较低估值水平的恒生指数将会有较好的投资机会;反之,则会出现修正。
我们将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申购赎回等工作,并力争和业绩基准保持一致。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结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修订了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围绕防控“三条底线”和内幕交易,组织多项合规培训和合规考试,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针对投资研究等重点业务,加大检查力度,促进公司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积极参与新产品、新业务的设计,提出合规建议,对基金的宣传推介、基金投资交易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投资风险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法律监察负责人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近三分之二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706号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恒生ETF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夏恒生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华夏恒生ETF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恒生ETF联接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 洪磊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2014年3月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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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9元,基金份额总额103,677,281.27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1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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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1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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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1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明辉 崔雁巍 崔雁巍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7.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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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发布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9%)、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1%)、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出资比例10%)、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出资比例10%)、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②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发布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信证券(出资比例62.2%)、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比例10%)、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出资比例10%)、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7.8%)。
③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4.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4.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4.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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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0.60% / 当年天数。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为负数,则按0计算。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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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前一日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0.15% /当年天数。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为负数,则按0计算。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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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中银香港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7.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96,896,425份目标ETF基金份额(2012年12月31日:195,086,082份),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66.57%(2012年12月31日:44.38%)。
7.4.5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披露的暂时停牌股票。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6.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级: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级: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7.4.6.2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01,566,832.69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0元,第三层级的余额为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01,660,482.96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0元,第三层级的余额为0元。)
7.4.6.3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7.4.6.4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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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25日发布公告,刘文动先生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杨明辉先生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2月7日发布公告,张后奇先生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4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ⅱ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ⅲ有良好的交易执行能力和交易执行系统。
ⅳ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ⅴ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提供结算等后台业务支持。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基金简称 | 华夏恒生ETF联接 |
基金主代码 | 000071 |
交易代码 | 00007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8月2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3,677,281.27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名称 |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主代码 | 159920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8月9日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2年10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恒生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恒生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还将适度参与恒生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恒生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其他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产品,并在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参与证券借贷,以增加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恒生ETF的联接基金,恒生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负责人 | 姓名 | 崔雁巍 | 唐州徽 |
联系电话 | 400-818-6666 | 95566 |
电子邮箱 | service@ChinaAMC.com | fcid@bankofchina.com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8-6666 | 95566 |
传真 | 010-63136700 | 010-66594942 |
项目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名称 | 英文 |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
中文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
办公地址 |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
邮政编码 |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hinaAMC.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2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803,224.78 | 7,409,741.39 |
本期利润 | 1,204,758.82 | 13,356,477.0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74 | 0.021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10% | 3.00%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288 | 0.0143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6,659,351.30 | 300,476,019.1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29 | 1.03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49% | 0.79% | 1.06% | 0.81% | -0.57% | -0.02% |
过去六个月 | 9.24% | 0.87% | 10.06% | 0.89% | -0.82% | -0.02% |
过去一年 | -0.10% | 0.91% | -0.17% | 0.95% | 0.07% | -0.04%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90% | 0.78% | 10.88% | 0.92% | -7.98% | -0.14%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
年限 | 说明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王路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数量投资部总经理 | 2012-08-21 | - | 15年 | 博士。曾任美国纽约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及定量股票研究负责人、美国纽约法兴银行组合经理、大成基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等。2008年1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张弘弢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 | 2012-08-21 | - | 13年 | 硕士。2000年4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等。 |
资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产: | | | |
银行存款 | | 5,694,442.44 | 63,650,479.53 |
结算备付金 | | - | 50,629,590.04 |
存出保证金 | | 5,111.73 |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1,566,832.69 | 201,660,482.96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101,566,832.69 | 201,660,482.96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 1,114.75 | 9,925.91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106,615.63 | 176,878.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 107,374,117.24 | 316,377,356.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6,896,245.28 |
应付赎回款 | | 588,953.04 | 8,517,650.0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2,462.75 | 87,209.93 |
应付托管费 | | 615.72 | 21,802.48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 122,734.43 | 378,429.55 |
负债合计 | | 714,765.94 | 15,901,337.29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基金 | | 103,677,281.27 | 291,681,680.92 |
未分配利润 | | 2,982,070.03 | 8,794,338.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106,659,351.30 | 300,476,019.1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107,374,117.24 | 316,377,356.45 |
项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 1,428,724.29 | 15,073,585.76 |
1.利息收入 | | 60,973.82 | 4,772,684.2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60,973.82 | 419,906.57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4,352,777.6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3,222,718.51 | 3,002,734.8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3,222,718.51 | 1,700,920.78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1,301,814.05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598,465.96 | 5,946,735.61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30,993.88 | 635,714.48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274,491.80 | 715,716.61 |
减:二、费用 | | 223,965.47 | 1,717,108.76 |
1.管理人报酬 | | 66,242.64 | 1,211,361.03 |
2.托管费 | | 16,560.67 | 302,840.25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 5,205.98 | 92,019.03 |
5.利息支出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
6.其他费用 | | 135,956.18 | 110,888.4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1,204,758.82 | 13,356,477.00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204,758.82 | 13,356,477.00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91,681,680.92 | 8,794,338.24 | 300,476,019.1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204,758.82 | 1,204,758.8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88,004,399.65 | -7,017,027.03 | -195,021,426.68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4,236,227.21 | 327,248.11 | 24,563,475.32 |
2.基金赎回款 | -212,240,626.86 | -7,344,275.14 | -219,584,902.0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03,677,281.27 | 2,982,070.03 | 106,659,351.30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54,728,243.64 | - | 854,728,243.6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3,356,477.00 | 13,356,477.00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63,046,562.72 | -4,562,138.76 | -567,608,701.48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877,235.37 | 78,221.46 | 4,955,456.83 |
2.基金赎回款 | -567,923,798.09 | -4,640,360.22 | -572,564,158.31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91,681,680.92 | 8,794,338.24 | 300,476,019.16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 基金境外托管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ETF”) |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
项目 |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66,242.64 | 1,211,361.0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96,925.53 | 346,873.91 |
项目 |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6,560.67 | 302,840.25 |
关联方名称 |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中国银行活期存款 | 5,694,442.44 | 51,685.80 | 40,899,315.99 | 361,112.91 |
中银香港活期存款 | - | - | 22,751,163.54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普通股 | - | - |
| 存托凭证 | - | - |
2 | 基金投资 | 101,566,832.69 | 94.59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694,442.44 | 5.30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112,842.11 | 0.11 |
9 | 合计 | 107,374,117.24 | 100.00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华夏恒生ETF | 股票型 | 交易型开放式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566,832.69 | 95.23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5,111.73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114.75 |
5 | 应收申购款 | 106,615.6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12,842.11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3,803 | 27,261.97 | 2,939,009.17 | 2.83% | 100,738,272.10 | 97.17%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12,164.70 | 0.01%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21日)基金份额总额 | 854,728,243.6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91,681,680.92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4,236,227.21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12,240,626.8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3,677,281.27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中国银河证券 | 2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基金交易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
中国银河证券 | - | - | - | - | 103,332,237.72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