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求,为有效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生产优势,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电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新能源”)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在江苏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此为新的平台实现新业务领域的拓展。
林洋新能源于2014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林洋新能源2014年股东决定通过,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该公司设立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管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亿元
注册地址:江苏启东市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电池,太阳能光伏组件、风力发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投资总额(万元) | 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1 | 林洋新能源 | 10,000 | 10,000 | 100 | 货币 | 自有资金 |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林洋新能源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是为林洋新能源电站业务的拓展提供高效率、高功率、高品质的电池组件和相关服务。子公司的设立,可以从供应链开始确保组件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相关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