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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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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4-038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时

 2、会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姜伟 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39,1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0,400,000股的72.0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

 1.选举黎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339,1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

 2.选举陆静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339,1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两位当选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起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6年12月24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唐晓海、罗安静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4-03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下午2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3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黎明先生、陆静先生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现选举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选举陆静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务。

 选举后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姜伟先生、姜勇先生、牛民先生、陈培先生、王洪先生、陆静先生、果德安先生组成,其中姜伟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姜伟先生、牛民先生、黎明先生、王洪先生、陆静先生组成,其中黎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姜伟先生、姜勇先生、陆静先生、果德安先生、黎明先生组成,其中陆静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姜伟先生、况勋华先生、王洪先生、黎明先生、果德安先生组成,其中王洪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 002424 证券简称: 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4-04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姜伟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牛民先生、财务总监郑荣女士、独立董事王洪先生及公司保荐代表人安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4-041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化药一类新药“替芬泰”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天津药物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三 0 二医院合作研发的替芬泰项目(原 Y101)于2013年12月20日和2014年1月21日分别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原料药及制剂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公司遂即根据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批复内容开展了替芬泰项目的临床研究各项准备工作。

 2014年3月17日公司与北京博诺威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诺威医药”)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为甲方,博诺威医药为乙方。公司将委托博诺威医药代理进行替芬泰片Ⅰ期临床试验,并支付技术服务费,博诺威医药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技术目标:甲方委托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经费代理完成替芬泰片Ⅰ期临床试验工作,获得替芬泰片Ⅰ期临床试验的研究数据、统计结果,并向甲方提交临床总结报告。

 2、技术内容:替芬泰片已完成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严格设计的临床试验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药的Ⅰ期临场试验。

 3、技术服务进度: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各笔款项的前提下:乙方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替芬泰片的Ⅰ期临床试验工作。

 4、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肆仟贰佰壹拾玖圆整(¥3,904,219),双方约定,甲方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确认收到甲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足额发票。

 5、终止临床试验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确因以下原因导致本临床试验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①发生不可抗力;

 ②由于药品本身原因(如临床疗效不佳或安全性差等原因),不具有继续研究的价值;

 ③与新药开发相关的国家政策变化;

 ④出现严重不良事件。

 (2)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和临床单位三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试验。三方协商决定终止临床试验后,需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款项:终止临床试验之前甲方已付乙方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临床监查工作已发生的费用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则经乙方提供证明资料后甲方需补足超出的部分。后续款项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

 ②资料: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试验资料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风险提示:鉴于新药研制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替芬泰(Y101)项目研制具有周期长、投入较大的情况,各阶段研究均具有风险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的替芬泰(原 Y101)项目存在临床实验周期较长的可能性风险,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将根据批准后的临床实验方案进行,该研究将分为多个阶段,公司将及时对周期时间进行信息披露,每个阶段均存在风险性和重大的不确定性;

 2、公司的替芬泰(原 Y101)项目存在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批件》的可能性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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