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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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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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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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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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 “科技领先,精细管理,持续改善,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全员同心同德,持续努力,立足国内市场,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技术水平、生产管控和成本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塑封引线框架、键合丝等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巩固了公司在国内半导体封装材料细分行业的领军地位,努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13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公司各项业务继续保持了有序发展的态势,年初艰难完成了再融资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了一定基础。报告期内尽管受到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消耗等手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近年来投资最大的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也首次实现扭亏为盈,使公司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方面均获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7,074.04万元,同比增长2.50%;营业利润268.9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45.23万元,同比增长134.65%;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8.5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885.82万元,同比增长105.1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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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康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9:00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8,233.35 元,2013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47,823.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1,657,815.99 元,减去2012年度分配5,155,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933,226.00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报告期末总股本206,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分配5,15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1,778,226.00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3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开展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评价及推荐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3、拟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14年度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从上海格林赛采购异型带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向上海格林赛销售铜脚料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十、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曹光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预计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轴、塑料、衬纸等辅料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关修订(修正案附后)。
《公司章程》(2014年3月修订)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作相关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3月修订)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要求,2013年末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帐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拟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980,694.50元;核销应收账款5,807,191.42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期限三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中支行申请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授信业务,最高风险敞口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三年。
3、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柒仟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三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贰亿元整(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三年。
5、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捌仟万元整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三年。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捌亿伍仟万元,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厅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宁波康强电子股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加粗表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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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 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9:00 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秀珠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执业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宁波司麦司之间的购销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4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3、拟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主要经营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江阴康强总资产327,853,458.06元,净资产128,040,011.63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 211,571,037.60 元,净利润20,650,713.38元。
2、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988号(鄞州创业投资中心),经营范围: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合金铜丝、半导体元器件、金属制品及电子丝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康强微电子总资产74,356,308.09 元,净资产52,610,598.45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118,772,272.77元,净利润7,324,497.54元。
3、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工程的设计、制造;精密机器设备、冲床、电子加工设备的设计、制造;自营货物和技术的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米斯克总资产29,928,641.85 元,净资产8,527,499.18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3,887,818.98元,净利润-4,440,740.21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为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
3、期限: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本公司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分别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713.3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43%,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林赛”)、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与公司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司麦司”)之间各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上海格林赛、本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预计2014年度本公司与与上海格林赛、本公司与宁波司麦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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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回避了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联交易事项事项的表决;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曹光伟先生回避了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康强电子和上海格林赛
1、基本情况
上海格林赛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1.82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余波。
经营范围:高精度金属带及异型带,金属新型复合带,高精度波导管,引线框架,高精度液压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上海格林赛总资产35,240,785.67元,净资产4,536,817.59 元;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46,982,611.41 元,净利润-2,857,026.21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为上海格林赛的股东。2008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资入股上海格林赛的议案》,自此公司持有上海格林赛45%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兼任上海格林赛董事,因此,上海格林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3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格林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明晰,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司麦司成立于1994年6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818号23幢154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灯具的制造;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元件、电工器材、通信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玩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宁波司麦司总资产33,766,433.52元,净资产31,343,469.61元;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6,442.00 元,净利润895,570.75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司麦司持有公司8.52%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因此,宁波司麦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3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上海格林赛从本公司采购铜脚料、本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轴、塑料盒、衬纸均等辅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付款方式采用电汇和承兑汇票。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与上海格林赛、宁波司麦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分别约定了本公司及子公司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格林赛销售铜脚料、本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轴、塑料盒、衬纸均等辅料的相关事项。
3、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签署日期:2014 年1月16日。
(2)生效条件:本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本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3)协议的主要条款
1、 标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不超过35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格林赛销售铜脚料不超过3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轴、塑料盒、衬纸均等辅料不超过700万元。
2、 交易标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3、 协议有效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4、 货款结算方式:月末统一结算并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上海格林赛、宁波司麦司分别是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两公司一直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服务。2014年1月1日起,本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并向其销售公司的铜脚料产品;本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轴、塑料盒、衬纸均等辅料。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向上海格林赛销售本公司的铜脚料、本公司及子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轴、塑料盒、衬纸均等辅料的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2014年度公司与上海格林赛及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曹光伟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回避了相关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宁波司麦司之间的购销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于荟楠、王理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允、本保荐机构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帐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980,694.5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方法:单项金额重大(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限制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的,计提5%,1-2年的计提10%,2-3年的计提20%,3-5年的计提50%,5年以上的计提100%;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与具有相同账龄为信用分先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限制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核销资产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807,191.42元,明细如下:
■
本次核销资产的说明: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因属历年积存,账龄普遍较长,公司在与对方协商等办法催讨无果后最终均采用了法律诉讼的途径。但因账龄较长,大部分对方公司已破产、改制或注销,经营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均无力偿还甚至无财产可执行。鉴于该部分资产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待款项实际收回后,再做冲销坏账损失处理。
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将对核销的资产建立核销资产明细备查账目,并安排责任人跟踪,了解对方的偿债能力,继续加大追讨力度,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080,154.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2,080,154.9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本次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807,191.42元。本次核销资产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部计提了资产减值,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在审核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认为:
1、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均为五年以上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不会对当期利润造成影响;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债权进行核销。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30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聘请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相关议案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2:30 至17:00;
6、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勤攻、杜云丽电话:0574-56807119 传真:0574-56807088
地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邮编:315105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4年4月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二〇一三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康定先生、独立董事贺正生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勤攻先生、财务总监殷夏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0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共计募集资金9,27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27.14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91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23.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 | 康强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119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赵勤攻 | 杜云丽 |
电话 | 0574-56807119 | 0574-56807119 |
传真 | 0574-56807088 | 0574-56807088 |
电子信箱 | board@kangqiang.com | board@kangqiang.com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营业收入(元) | 1,270,740,393.38 | 1,239,778,302.37 | 2.5% | 1,502,717,08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85,530.65 | 8,427,328.62 | 105.11% | 11,243,224.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229,103.95 | -19,897,552.15 | 121.25% | -15,968,136.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824,942.20 | -54,654,777.69 | 343.03% | 94,629,135.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4 | 100% | 0.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4 | 100% | 0.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 | 1.35% | 1.15% | 1.71%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总资产(元) | 1,615,684,641.10 | 1,584,191,623.62 | 1.99% | 1,664,808,09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12,860,443.13 | 614,650,289.84 | 15.98% | 618,996,813.31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9,9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21,233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2% | 40,664,400 | | | |
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52% | 17,568,960 | | | |
任奇峰 | 境内自然人 | 4.43% | 9,144,568 | | | |
任伟达 | 境内自然人 | 3.24% | 6,690,000 | 6,300,000 | 质押 | 6,690,000 |
刘俊良 | 境外自然人 | 2.77% | 5,705,620 | | | |
郑康定 | 境内自然人 | 2.76% | 5,700,000 | 5,700,000 | | |
宁波立鹤化纤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8% | 3,662,839 | | | |
钱旭利 | 境内自然人 | 1.59% | 3,274,495 | | | |
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2,958,982 | | | |
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 | 2,181,855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完全一致,郑康定为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任伟达、任奇峰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任奇峰除通过普通帐户持有公司股份21,10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23,468股。钱旭利、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
2014年1-3月净利润(万元) | -100 | 至 | 100 |
2013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84.9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导致行业回升缓慢、市场竞争加剧。 |
项目 | | |
第八十条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在审议《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第二十五条所列举的重大事项时安排网络投票。 | (十一)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
第八十二条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公司董事、监事要由各股东提名。 | 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监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在执行累积投票制度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位董事、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无效。在计算选票时,应计算每名候选董事、监事所获得的投票权总数,决定当选的董事、监事。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 |
第一百五十四条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3)的规定处理。
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2年为负时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本条所称高比例的范围是指不少于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公司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可不进行分红。 |
| | |
关联双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与上海格林赛 | 采购GFC铜带 | 产品 | 不超过3500万元 |
销售铜脚料 | 产品 | 不超过3000万元 |
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与宁波司麦司 | 采购线轴、塑料盒、衬纸 | 产品 | 不超过700万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年计提 | 本年转销 | 本年核销 | 期末数 |
坏账准备 | 32,572,298.43 | 11,863,478.93 | | 120,734.80 | 44,315,042.56 |
其中:应收账款 | 31,510,569.03 | 10,450,889.53 | | 120,734.80 | 41,840,723.76 |
其他应收账款 | 1,061,729.40 | 526,021.16 | | | 1,587,750.56 |
预付账款 | | 886,568.24 | | | 886,568.24 |
存货跌价准备 | 5,785,878.39 | 3,117,215.57 | 4,672,954.54 | | 4,230,139.42 |
其中:原材料 | 150,738.12 | 1,808,898.74 | 70,537.38 | | 1,889,099.48 |
在产品 | 570,591.95 | 329,468.18 | 566,485.65 | | 333,574.48 |
库存产品 | 5,064,548.32 | 978,848.65 | 4,035,931.51 | | 2,007,465.46 |
合计 | | 14,980,694.50 |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元) | 核销原因 | 是否关联交易 | 帐龄 |
扬州晶来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2,322,380.91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扬州晶辉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1,147,897.45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广东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货款 | 551,004.40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广西桂林无线电一厂 | 货款 | 641,595.30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绍兴庆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592,600.00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扬州晶石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358,607.29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余姚市泗门镇发光元件厂 | 货款 | 110,009.00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佛山市禅城区亮利光电器材厂 | 货款 | 53,708.42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绍兴科强半导体有限公司 | 货款 | 29,388.65 | 无力偿付 | 否 | 5年以上 |
合计 | | 5,807,191.42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 |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5 |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 | 《关于聘请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 | 《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8 | 《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 | 《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 |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 | |
11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2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 11005990568004 | 12,128,809.9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100877590 | 108,846.4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200917103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200917214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200974697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合 计 | | 27,237,656.38 | |
募集资金总额 | 8,60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27.14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27.1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 | 是 | 31,100.00 | 8,604.00 | 5,927.14 | 5,927.14 | 68.89% | 201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线(一期)项目 | 是 | 28,850.00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59,950.00 | 8,604.00 | 5,927.14 | 5,927.14 | 68.8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 | | | | | | |
合计 | - | 59,950.00 | 8,604.00 | 5,927.14 | 5,927.1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变更为年产1,000万条,投资额由31,100万元缩减为18,6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60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所生产产品不变;将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缩减至8,000万元,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所生产产品保持不变,形成年产25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能力。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3年2月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547.87万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康强电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3]1492号)验证,经201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547.87万元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 | 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 | 8,604.00 | 5,927.14 | 5,927.14 | 68.89% | 201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5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线(一期)项目 | 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线(一期)项目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604.00 | 5,927.14 | 5,927.14 | 68.89%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募集资金严重不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缩减项目投资规模,调整募投项目,将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变更为年产1,000万条,投资额相应缩减为18,6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60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所生产产品不变;将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缩减至8,000万元,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所生产产品保持不变,形成年产25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能力。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