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工程总包业务在境外的发展,提高境外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把握境外投资机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川润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新设公司主营业务为:润滑液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销售、工程总包、进出口贸易、投资、技术服务、运营维护及设备改造服务、成套技术及服务等(最终业务以注册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14-009号),刊载于2014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在印尼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印尼市场业务,及时获取市场的最新动态,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促进公司与印尼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公司拟以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川润印尼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85万美元,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印尼当地法律规定分期投入,由公司在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新设公司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设备成套及服务等(最终业务以注册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子公司在印尼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14-010号)),刊载于2014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副总经理杜婷婷办理公司境外子公司注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在香港、印尼设立相关子公司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新设公司注册的相关工作。
1、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根据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当地的法律规定,确定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形式、注册资本、公司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成立公司的基本要素,办理成立公司的具体手续。
2、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在50万美元投资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川润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投入时间和金额。
3、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在85万美元投资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川润印尼有限公司实际投入时间和金额。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川润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新设公司主营业务为:润滑液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销售、工程总包、进出口贸易、投资、技术服务、运营维护及设备改造服务、成套技术及服务等(最终业务以注册为准)。
2、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政府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相关授权
为推进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新设公司注册的相关工作。
1、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根据中国香港当地的法律规定,确定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形式、注册资本、公司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成立公司的基本要素,办理成立公司的具体手续。
2、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在50万美元投资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实际投入时间和金额。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境外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推动出口业务持续发展。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法律风险:香港地区法律与内地法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香港地区贸易和投资法律体系,保证香港子公司依照香港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香港子公司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财税风险:香港地区和内地的财税政策方面存在差异,公司需要加强香港子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避免财务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川润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境外投资平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工程总包业务在境外的发展,更好地把握境外投资机会,同时提高境外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川润国际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审批及后续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相关部门许可、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在印尼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川润印尼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85万美元,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印尼当地法律规定分期投入,由公司在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川润印尼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设备成套及服务等(最终业务以注册为准)。
2、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在印尼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政府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相关授权
为推进公司在印尼设立子公司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新设公司注册的相关工作。
1、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根据印尼当地的法律规定,确定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形式、注册资本、公司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成立公司的基本要素,办理成立公司的具体手续。
2、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杜婷婷女士在85万美元投资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川润印尼有限公司实际投入时间和金额。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在印尼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印尼市场业务,及时获取市场的最新动态,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促进公司与印尼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川润国际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川润印尼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印尼的政治、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川润印尼有限公司需遵照印尼的法律及商业规则开展经营活动,适应并熟悉当地环境。因此,在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风险,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汇兑损益,但公司将通过利用金融工具来尽量规避汇率风险。
四、审批及后续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相关部门许可、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