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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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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2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了泰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泰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上刊登的《关于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5万元,律师费5万元,合计10万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48号,回函日期2014年3月14日),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同意按照《泰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基金泰和实施转型。

 为实施基金泰和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泰和转型的各项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方案办理基金泰和转型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等,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泰和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一)关于基金泰和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泰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自基金泰和终止上市之日起,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将于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二)关于基金泰和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泰和于2014年3月19 日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泰和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泰和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三)关于原泰和基金持有人的赎回

 基金泰和终止上市后,原基金泰和终止交易,原基金泰和份额持有人转为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转型后的基金即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3个月。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10日内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后,对原基金泰和进行份额折算,在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原基金泰和的基金持有人可在确权登记后办理份额赎回。

 四、备查文件

 (一)《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泰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二)《关于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三)中国证监会《关于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48号)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

 关于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基金份额到期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3月25日办理基金份额到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 12 个自然月的对应日(若该对应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是第一个到期折算日。自第一个到期折算日起,每个到期折算日后第 12 个自然月的对应日(若该对应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是后续的到期折算日。

 本次到期折算日为2014年3月2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到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1、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 1.0000 元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 1.0000 元,则:

 1) 折算前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 10 份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按 8 份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约定收益及 2 份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2) 折算前的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持有人,以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3) 折算前的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持有人,以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嘉实多利进取份额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章第(三)条第 1 款第(1)项、第(2)项所述的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1) 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折算方法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 1.0000 元,本基金先计算“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再计算“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数”,将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

 到期折算日基金份额数量:是指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数量之和

 “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折算比例”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9 位。场外“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中,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到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外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分配。到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内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2)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折算方法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 1.0000元,本基金先计算“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再计算“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将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或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中,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2、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0 元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0 元,则:

 1) 折算前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 10 份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按 8 份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份额净值折算减少、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2) 折算前的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持有人,以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优先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3) 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进取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章第(三)条第 2 款第(1)项、第(2)项所述的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1) 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折算方法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0 元,本基金先计算“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再计算“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数”,计算公式如下:

 ■

 “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场外“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中,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到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外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分配。到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内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2)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折算方法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0 元,本基金先计算“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再计算“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将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计算公式如下:

 ■

 “到期折算日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嘉实多利优先份额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中,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3) 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折算方法

 如果到期折算日折算前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0 元,则到期折算不改变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份额数量和份额净值。

 3、到期折算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的总份额数

 ■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即2014年3月2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多利优先、多利进取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3月2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多利优先暂停交易。多利进取如果需要折算,则也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3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多利优先恢复交易。多利进取如果暂停交易,则也恢复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3月27日多利优先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3月26日的多利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多利优先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况,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3月2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3月2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多利进取如果需要折算,2014年3月27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3月26日的多利进取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多利进取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3月2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3月2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多利进取如果不需要折算,其前收盘价不做调整。

 五、重要提示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到期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和佳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4年3月10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4年3月11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3月17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和佳股份(代码:30027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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