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钟志敏
记者10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联合修编发布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
新发布的《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六类清洁生产指标,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节能减排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长流程)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项目审批核准;企业环保核查、节能评估等。
新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六类。指标体系适用于通用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和行业准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