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6日、7日和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问询,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询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