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使用额度从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及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御星云”)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分别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产品14319 、14320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安全公司认购1,000万元,网御星云认购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45%
6、产品期限:30天
7、起息日:2014年3月7日
8、到期日:2014年4月6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结算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产品客户将理财本金100%存放银行,由银行综合运用,运用于金融债券、同业代付和同业拆借、国内代付等低风险资产投资
11、资金来源:安全公司及网御星云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安全公司及网御星云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13、安全公司本次出资1,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81%;网御星云本次出资1,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81%
三、主要风险提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全公司及网御星云作为理财行的客户,可能承担的主要风险如下:
1、汇率风险:如果本产品适用的货币不是客户常用的货币,而客户需要在到期日将投资兑换成客户常用的货币,客户的投资回报可能会因汇价波动的影响而增加或减少。
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合同的继续有效、以及收益的实现等。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本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走势挂钩,客户的理财收益随SHIBOR值的波动而浮动,且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突破相应区间时,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收益。
4、银行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将无法获得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
5、流动性风险:客户只有在所认购产品起息日起的第十五天起,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处于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7%区间的情况下才有提前终止权,除此以外无权将理财合同提前终止,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产品的风险。
6、再投资风险:本产品提前终止后,客户再次投资时可能面临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客户可能会遭受损失。如因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投资风险,或因银行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容,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全公司及网御星云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12月1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3年12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该产品已于2014年2月12日到期;
2、2013年12月3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5,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3、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该产品已于2014年3月1日到期;
4、2014年1月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现金保本7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分别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
5、2014年1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分别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及5,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该产品已于2014年2月14日到期;
6、2014年1月16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公村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7、2014年1月2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8、2014年1月24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1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9、2014年2月1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分别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及12,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2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含本次)金额共计3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8.92%。
七、备查文件
1、安全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2、网御星云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