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0]1587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可升可跌,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积极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低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11年1月2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
德国安联集团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4年1月26日,公司旗下共管理21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和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监及常务董事;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

(4)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7)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和公益活动。

(8)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2000年1月起,于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2013年2月起至今,于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从参加工作至今,有着近30年的丰富金融从业经历。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从事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中国工商银行信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8月起至今,先后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3年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2003年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薛琳女士,管理学学士。2003年6月至2006年12月在上海红顶金融研究中心公司担任项目管理工作。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国利货币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在上海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自2010年6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债券组合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自2012年7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冯俊先生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邵杰军(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534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五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3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对多、一对一)、保险基金、QFII、QDII、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年金基金、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客户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通话费)或021-38784766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电话:(010)85238428010-85238820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电话:010-67596084010-65557046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2528(上海)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联系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电话:0755-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田国立

联系电话:010-65557046

联系人:赵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bank.ecitic.com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 www.nesc.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www.cjsc.com

(1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福州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1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 楼、18 楼、19 楼、36 楼、38 楼、39 楼、41 楼、42 楼、43 楼和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23219275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cn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95513

公司网址:www.lhzq.com

(2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2643

联系人:高夫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3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丁之锁

联系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3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张智河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4楼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址: www.tfzq.com

(3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021-68778790021-50122086

联系人:刘闻川宋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4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电话:0551-2257034

联系人:李伟卫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

(4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电话:0769-2211811

联系人:巫渝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胡怀邦

联系电话:021-58781234021-58781234-8299

联系人:曹榕张作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7869、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联系人:纳小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6706

联系人:陈心恬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8288

联系人:焦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630

联系人:姚思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童彩萍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2)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高晓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通话费)或021-38784766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黎俊文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首次申购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单笔追加申购本基金A级、B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首次申购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单笔追加申购A 级、B级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3、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在调整生效前在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三)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万元申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00份

2、本基金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

(1)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1.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值时,赎回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1,000,000份,未付收益为1,000元,T日该投资者赎回500,000份,所以:

赎回金额=500,000×1.00=500,000.00元

例2: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1,000,000份,未付收益为-1,000元,T日该投资者赎回500,000份,此时,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后剩余500,000份,足以弥补其累计至T 日的未付收益-1,000元,所以:

赎回金额=500,000×1.00=500,000元

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赎回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按比例结转的未付收益

例3: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1,000,000份,未付收益为-10,000元,T日该投资者赎回999,000份,此时,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后剩余1,000份,按照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10,000元,则:按照赎回份额占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结转累计至T日的未付收益赎回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10,000×(999,000/1,000,000)=-9,900元

赎回金额=999,000×1.00-9,900=989,100元

(2)全部赎回

投资者全部赎回本基金份额余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的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和未付收益两部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该等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4: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1,000,000份,未付收益为1,000元,T日该投资者全部赎回,则赎回金额的计算为:

赎回金额=1,000,000×1.00+1,000=1,001,000.00元

3、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 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 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基金代码:253070)、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058)、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代码:000060)和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基金代码:000059)。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2、 适用销售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 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持有时间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全部0.50%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股债动态

国联安医药100指数

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20%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持有90天以下0.30%
持有90天以上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持有30天以下0.75%
持有30天(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持有30天以下0.90%
持有30天以上(含)至1年0.10%
持有1年(含)至2年0.05%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持有1年以下1.50%
持有1年(含)至2年1.00%
持有2年(含)以上0.00%
国联安保本混合持有1.5年以下2.00%
持有1.5年(含)至3年1.00%
持有3年(含)以上0.00%
国联安货币全部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费率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1.50%
100万(含)至500万1.00%
5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1.50%
50万(含)至150万1.00%
150万(含)至500万0.60%
500万(含)及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

国联安股债动态

100万元以下1.5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0.70%
5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50万元以下1.5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1.2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30%
10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保本混合100万以下1.00%
100万(含)至300万0.80%
300万(含)至500万0.40%
500万(含)及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医药100指数100万以下1.20%
100万(含)至500万0.7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20%
10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1.60%
持有1年(含)至3年1.30%
持有3年(含)至5年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100万以下0.80%
100万(含)至300万0.50%
300万(含)至500万0.30%
500万(含)及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全部0.00%
国联安货币全部0.00%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享受转换费中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在确定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对于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各基金对应的4折优惠申购费率执行,但优惠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依据标准申购费率计算。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

(4)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①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②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③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④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国联安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货币市场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05,000×0.2% = 210元;

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零),即申购补差费率 = max[(0-1.5%),0] = 0;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5,000-210)× 0/(1+0)=0元;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05,000-210-0=104,790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90/1.0000=104,790份。

4、 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 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 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 目前,原有基金为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 重要提示:

1) 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 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股债动态和国联安医药100指数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3)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八、基金投资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定性分析与量化分析相结合,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5、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6、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7、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回购;

8、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程序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类别资产配置比例,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来进行品种选择,具体包括以下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并依此调整组合的期限和品种配置。如果预期利率下降,将增加组合的久期;反之,如果预期利率将上升,则缩短组合的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

短期资金市场同债券市场紧密相关,连接两个市场的分析工具是收益率曲线。收益率曲线策略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在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整体调整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比较不同的投资策略,例如分析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市场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回购等)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4、现金流管理策略

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本基金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5、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包括正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

正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指的是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融入资金后,再以金融同业存款利率存放银行,从而获得收益。

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包括异日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和同日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

同一市场异日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指的是在同一市场第T天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成本融入资金,而在T天后选定的交易日以高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融出资金,从而获取收益。

同日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指的是第T天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成本融入资金,同时在该天以高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在同一品种上融出资金,从而获取收益。

跨市场套利是指根据短期金融工具在各个细分市场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比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时,可以通过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配置比例,或在银行间市场融资、交易所市场融券而实现跨市场套利.

跨期限套利是指在满足货币基金投资平均剩余期限的条件下,较短期回购利率低于较长期回购利率时,在既定的变现率水平下,可通过增加较长期回购的配置比例,或进行较短期融资、较长期融券而实现跨期限套利。

6、个券选择策略

根据上述资产配置要求,积极发掘价格被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适合投资的品种。通过分析各个具体金融产品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进行证券选择,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证券作为投资对象。具体而言,个券选择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符合前述资产配置策略;

(2)寻求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个券;

(3)寻求具有套利空间的个券;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包括VAR和流动性指标的要求;

(5)优先选择双边报价商报价债券列表中的个券;

(6)优先选择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个券。

(二)投资决策流程

1、投资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决定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部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在研究部门研究报告的指引下,结合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品种配置和调整方案。

(4)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5)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定期进行基金风险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6)风险管理部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并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七天通知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作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与七天通知存款的特征较为接近,且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具有透明、权威的特点,鉴于此,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的基金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债券型基金,也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239,716,805.265.72
 其中:债券239,716,805.265.72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595,116,894.1838.0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966,220,242.9646.92
4其他资产389,828,614.209.30
5合计4,190,882,556.60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75.9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3.1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5.7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0.47-
490天(含)—180天5.7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0.7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1.2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不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2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4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1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09,743,743.882.6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09,743,743.882.62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129,973,061.383.10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239,716,805.265.72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19,862,530.000.47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21013国开10500,00049,920,678.991.19
207132600113兴业证券CP001200,00019,999,341.380.48
307130701013中信建投CP010200,00019,999,098.400.48
407130600813安信CP008200,00019,997,610.930.48
507130701113中信建投CP011200,00019,996,859.620.48
613024813国开48200,00019,980,660.840.48
710023610国开36200,00019,862,530.000.47
804136300913外滩CP001100,00010,000,514.740.24
904135304413海润CP001100,00010,000,191.680.24
1007131900213东海证券CP002100,0009,998,790.460.24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5%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2%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20,016,446.81
3应收利息11,086,552.12
4应收申购款358,725,615.27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389,828,614.20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国联安货币A

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①-③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②-④
2011-1-26至2011-12-312.6078%1.3672%1.2406%0.0051%0.0001%0.0050%
2012-1-1至2012-12-313.7742%1.4178%2.3564%0.0073%0.0002%0.0071%
2013-1-1至2013-12-313.7406%1.3500%2.3906%0.0028%0.0000%0.0028%
2011-1-26至2013-12-3110.4635%4.1350%6.3285%0.0055%0.0002%0.0053%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国联安货币B

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①-③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②-④
2011-1-26至2011-12-312.8397%1.3672%1.4725%0.0051%0.0001%0.0050%
2012-1-1至2012-12-314.0235%1.4178%2.6057%0.0073%0.0002%0.0071%
2013-1-1至2013-12-313.9888%1.3500%2.6388%0.0028%0.0000%0.0028%
2011-1-26至2013-12-3111.2445%4.1350%7.1095%0.0055%0.0002%0.0053%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3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级降级为A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级升级为B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本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