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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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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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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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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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3年,全球经济加快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呈现出较好的复苏态势,以美国、欧洲为主的发达经济体经济形势趋于好转,经济增长步伐加快;处于关键转型期的国内经济,则以稳增长、调结构为主,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2013年,受全球宏观经济恢复性好转、各国政府对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的大力扶持、LED技术进步带来的产品性价比大幅度提升等因素的有利影响,LED产业链各环节均呈现出恢复性的回暖趋势。自2013年第二季度起,下游LED照明市场需求超预期增速的规模放量,直接带动中游器件封装和上游芯片、外延片的产能释放与利用率的提升,LED景气度向好的趋势得以进一步确立,行业内的多数企业实现了增收又增利的“双增”业绩。同时,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抢先创建具有高辨识度的品牌形象,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LED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渠道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内基于技术、规模、渠道、品牌等优势资源的并购整合浪潮加快。
2013年,公司管理层紧扣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及时、精准地抓住LED照明需求放量的发展机遇,大力开拓国内外照明产品市场,同时以照明需求推进公司光源器件的产能释放,重点发展贴片式产品,调整和优化直插式产品结构;坚持推进研发技术更新与转化、工艺流程改进,走产品品质取胜之路;将市场定位于中高端,走电脑周边及高端玩具等显示指示、背光、手机闪光、高清照明等细分市场的差异化之路;全力推行大客户、强客户营销策略,调整和优化客户结构,打造优良的客户群体,使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同向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386,460.9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2%;利润总额50,420,235.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49,235.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49,541.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08%。其中:受益于下游LED照明市场需求超预期增速的规模放量,公司LED照明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20,305,392.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1%;良好的研发技术更新与进步、品质提升、贴近市场需求的产品与客户结构的双重优化升级,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76个百分点达到29.71%,LED照明产品毛利率达到43.34%,较上年同期增长8.88个百分点。
(二)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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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3年度主要工作
(1)中高端LED器件和照明产品市场开拓方面:2013年,公司根据LED封装的未来发展趋势,主动淘汰和放弃了部分低端直插式LED市场,集中定位于技术要求较高、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中高端市场和客户;以贴片式产品为经营重点,大力拓展电脑及电视背光、手机闪光、高清照明等领域的中高端市场,同时为提高背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加其附加值,公司将背光源器件拓展至背光模组组件,大力开拓中高端背光模组市场。
2013年4月,公司及时、精准地抓住LED照明市场需求放量的机遇,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万润(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国内营销渠道的开发、建设和维护,开拓国内商业照明、户外照明领域的中高端市场。2013年末,金万润团队人数约40人左右,在上海、武汉、成都、深圳、广州等九个地区设立了办事处或驻点。报告期内,金万润实现营业收入869.2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行的大客户、强客户营销策略初见成效,公司客户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客户集中度显著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亦显著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大客户康佳集团、欧曼科技、LICHTLINE GMBH等销售额实现大幅增长,同时成功进入佛山照明、三雄极光等大客户供应商体系。受益于优良客户群体的打造和培育,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08%。
(2)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子公司恒润光电募投项目的建设,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项目已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照明产品产能随市场需求的放量在渐进、有序的释放,产品种类更为丰富,其规模效益将逐步体现出来;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研发技术方面:公司积极响应新技术、新材料的变革,LED封装引入共晶及倒装的无金线芯片制程、EMC支架,研发了系列低热阻、高可靠度的高压及高清照明LED、COB集成产品等大功率应用照明器件和侧光式、直下式电视背光产品;LED照明则专注于高亮度及节能率基础之上的光健康、光质量、配光设计及智能化控制技术方面的研发,开发了系列高性价比的球泡灯、筒灯及射灯等商照产品,上述产品均已向市场投放并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
(4)中高端LED器件和照明产品品牌建设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知名度、偏好度、美誉度、忠诚度”并存的万润中高端封装和照明品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金万润的渠道铺设,在国内市场大力推广“万润照明”品牌;同时通过参加北京、广州、日本等境内外照明展、与央视网企业频道合作、在《大照明》及《LED inside》等专业LED平台宣传推广等形式将公司和产品的品牌价值传递给消费者,强化消费者的品牌认知;另外,通过与康佳集团、佛山照明等大客户的合作,借力其成熟品牌,传播万润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注册了masonled商标,随着美国禁售40W/60W白炽灯计划的生效,其将大大提升公司照明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5)精细化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推行公司、事业部及员工一体化的绩效考核,构建了以利润目标为导向的直插事业部、贴片事业部和照明事业部三大利润中心,有效激发了各事业部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事业部的经营效率和经营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公司根据自身应用需求,构建了专业化、个性化的办公自动化协同管理平台(OA平台),管理层和员工在信息获得、业务处理、工作流程、团队协作、分析工具等方面获得了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强力支持,降低了面对面的即时沟通成本,有效提升了员工工作效率和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就销售、采购、财务等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强化了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有效防范和避免了重大经营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新增合并单位1家,系2013年4月公司与深圳市欣怡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艳军、杜拥军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金万润(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金万润65%的股权,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江
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2栋16E-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杰因外地出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旺新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陈燕燕、刘旺新和李杰向董事会递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3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2%;实现利润总额5,042.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2%;实现净利润4,37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4.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436,386,460.98元,利润总额50,420,235.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49,235.52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632,534.98元,利润总额55,948,409.89元,净利润47,910,913.5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791,091.36元后,本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43,119,822.2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共176,160,578.22元。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人民币14,080,000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李志江、董事罗小艳及罗明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李志江、董事罗小艳、罗明、张中汉、郝军及刘平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1)董事薪酬
董事长基本薪酬50万元(含税)/年,绩效薪酬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考核结果而定;外部董事薪酬5万元(含税)/年;独立董事薪酬6万元(含税)/年;在公司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
1)外部监事薪酬标准为5万元(含税)/年;
2)内部监事薪酬标准为1万元(含税)/年;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薪酬按公司员工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监事会主席在前述监事薪酬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监事薪酬1万元(含税)/年。
董事长李志江、董事罗小艳及罗明、独立董事刘旺新、陈燕燕和李杰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32—48万元(含税)/年不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考核结果而定。
董事长李志江、董事罗小艳、罗明、张中汉、郝军及刘平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且更名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四至第六项议案、第八至第十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五、六、十二、十三项议案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核查意见》;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04,947.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195,052.96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5,000,000.00元后金额229,000,000.00元,已于2012年2月9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01617800052509978的账户中,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 验字[2012]第0102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31,145,807.66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3,090,310.8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60,530,673.07元,2013年度投入70,615,134.59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127,057.42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77,812.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及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且分别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2年2月9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号:44201617800052509978)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29,000,000.00元。初始存入金额中包含9,804,947.04元发行费用。
2012年4月和5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29,081,600.00元增资至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其中转入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55918133410301)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55,352,800.00元,转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号:44201617800052511203)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68,029,700.00元,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9170154740014705)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5,699,100.00元。
2013年9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资至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其中转入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55918133410301)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5,000,000.00元,转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号:44201617800052511203)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9,000,000.00元,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9170154740014705)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6,000,000.00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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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国际 鉴字【2012】01020075号)确认:截止2012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309.03万元预先投入和实施了共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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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报告,公司于201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2,309.0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09.03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2年10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继续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3年4月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
截止2013年9月3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
3、201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无超募资金之情形。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4,555.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919.51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2,635.7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8日批准报出。
附表: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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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04,947.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195,052.96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35,000,000.00元承销保荐费用后金额229,000,000.00元,已于2012年2月9日由承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01617800052509978的账户中,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 验字[2012]第0102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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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已于2013年12月正式投产,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进行;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外墙砖粘贴、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安装工作,正在推进装修、水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三、本次延期的项目和原因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2,188.30万元,原计划于2014年2月28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3.81万元,投资进度仅为24.85%。
该项目未达到预定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有:
(1)该项目与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的厂房在同一地块上建设,其与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受原规划设计和人防政策调整影响,公司重新办理报批、图纸设计、审批等手续,使得项目延误;
(2)该项目地块前期厂房地质勘探存在偏差,厂房地下室实际局部存在深达12—15米软土层,为保证基础承载力均衡,将原设计天然基础改为铪预制桩基础,使得项目延误。
四、本次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及未来资金投入计划,结合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研发技术的情况,经审慎评估,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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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主要是为公司提供产业化的技术、培养专业研发技术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其主要是以间接效益形式体现投入的最终成效。鉴于前期公司已以自有资金不断投入研发技术领域,以确保公司研发技术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因此,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不会直接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调配现有的场地、设备、资金及人才等资源,保证研发技术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采取各项措施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及未来资金投入计划,结合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研发技术的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方式及地点等变更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充分考虑了其工程建设进度、未来资金投入计划及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研发技术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方式及地点等变更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万润科技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主要是为公司提供产业化的技术、培养专业研发技术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其主要是以间接效益形式体现投入的最终成效。鉴于前期公司已以自有资金不断投入研发技术领域,以确保公司研发技术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因此,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不会直接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已发表明确赞同意见,同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综上所述,万润科技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万润科技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的议案》、《关于投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议案》及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三个募投项目都由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额24,555.30万元,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目前,公司根据恒润光电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后续进度规划,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全部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所有款项都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润光电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至17,3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已于201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恒润光电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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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恒润光电资产总额为28,333.32万元,负债总额为11,775.28万元,净资产为16,558.04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83万元,净利润-269.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款项将全部用于恒润光电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实现规模效益,为公司未来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和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将全部款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适应了当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可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全部款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司制造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万润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增资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0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保障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3、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4、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6、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志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第1-5项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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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恒润光电资产总额为28,333.32万元,负债总额为11,775.28万元,净资产为16,558.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56%,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83万元,利润总额-359.15万元,净利润-269.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
担保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截止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董事会授权总裁罗明先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相关的授信及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恒润光电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系满足其自身2014年度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2、恒润光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正常,所处的LED行业系政府大力支持的节能减排行业,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
3、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公司本次为恒润光电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恒润光电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陆仟万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且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陆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对外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目的是为了满足其2014年度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发展壮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被担保对象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之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恒润光电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恒润光电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0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股权登记日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8日15:00至2014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确认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0、《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燕、刘旺新和李杰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议案内容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 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 参会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4年4月4日17: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2栋16E-1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38(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参会登记时间
2014年4月4日8:3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4月4日(含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2栋16E-1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051891
传真:0755-33051892
八、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比照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对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该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需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股东可向信息公司或信息公司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2、服务密码申请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校验码,股东在七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3、互联网投票流程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会议列表”中的“当前会议”选择“万润科技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根据办理身份认证的方式选择用户密码登陆(即服务密码登陆)或CA证书登陆(即数字证书登陆),输入相关信息登陆进入,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3)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时间:2014年4月8日15:00——2014年4月9日15:00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九、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潘兰兰
2、联系电话:0755-33051891
3、传真:0755-33051892
4、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十一、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2栋16E-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3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2%;实现利润总额5,042.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2%;实现净利润4,37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4.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0%。
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436,386,460.98元,利润总额50,420,235.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49,235.52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632,534.98元,利润总额55,948,409.89元,净利润47,910,913.5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791,091.36元后,本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43,119,822.2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共176,160,578.22元。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人民币14,080,00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主要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充分考虑了其工程建设进度、未来资金投入计划及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研发技术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方式及地点等变更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2014年12月28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全部款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司制造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恒润光电增资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4年3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已于2014年3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于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志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郝军先生;财务总监卿北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旺新先生及保荐代表人戴立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 | 万润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54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郝军 | 潘兰兰 |
电话 | 0755-33051891 | 0755-33051891 |
传真 | 0755-33051892 | 0755-33051892 |
电子信箱 | wanrun@mason-led.com | panll@masonled.com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营业收入(元) | 436,386,460.98 | 388,506,524.08 | 12.32% | 374,445,456.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449,235.52 | 38,485,550.70 | 15.5% | 54,069,05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986,021.13 | 33,859,171.89 | 3.33% | 52,277,197.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0,049,541.84 | 45,088,224.30 | 144.08% | 56,627,495.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3 | 8.7% | 0.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3 | 8.7%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8% | 8.67% | 0.01% | 24.43%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总资产(元) | 786,973,728.78 | 651,972,155.68 | 20.71% | 426,615,309.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1,123,027.74 | 495,473,792.22 | 7.19% | 248,353,188.56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8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2,15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罗小艳 | 境内自然人 | 17.05% | 30,000,000 | 30,000,000 | | |
李志江 | 境内自然人 | 14.57% | 25,640,000 | 25,640,000 | 质押 | 2,900,000 |
李驰 | 境内自然人 | 9.09% | 16,000,000 | 16,000,000 | | |
嘉铭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3% | 11,840,000 | 0 | 质押 | 11,840,000 |
罗明 | 境内自然人 | 5.71% | 10,052,000 | 10,052,000 | | |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6% | 6,335,600 | 6,335,600 | | |
深圳市江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4% | 5,000,000 | 5,000,000 | | |
罗平 | 境内自然人 | 2.5% | 4,400,000 | 4,400,000 | | |
张中汉 | 境内自然人 | 2.39% | 4,200,000 | 4,200,000 | | |
北京通航技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 | 3,469,904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李志江与罗小艳系配偶关系,李驰系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三人系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罗明系罗小艳之胞弟,罗平系罗小艳之胞妹;江明投资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江控制的企业,李志江直接持有其60.20%的股份;罗明直接持有江明投资5.60%的股份。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袁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9,167股,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80,000股,合计持有419,167股;罗勇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41,344股;强振邦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38,000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35,938,812.29 | 306,409,897.43 | 29.71% | 12.38% | 6.68% | 3.76% |
分产品 |
LED光源器件 | 307,450,857.58 | 229,935,094.08 | 25.21% | 8.29% | 6.84% | 1.02% |
LED照明产品 | 120,305,392.94 | 68,165,489.43 | 43.34% | 28.91% | 11.45% | 8.88% |
红外线接收头 | 8,182,561.77 | 8,309,313.92 | -1.55% | -23.2% | -23.32% | 0.15% |
分地区 |
境内 | 316,426,279.48 | 233,870,186.27 | 26.09% | 15.36% | 10.33% | 3.37% |
境外 | 119,512,532.81 | 72,539,711.16 | 39.3% | 5.21% | -3.6% | 5.55% |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 44201617800052509978 | 229,000,000.00 | 12,750.48 | 活期 |
700,000.00 | 三个月定期存款 |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755918133410301 | - | 9,764,963.47 | 活期 |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 44201617800052511203 | - | 13,315,812.15 | 活期 |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79170154740014705 | - | 1,816,610.06 | 活期 |
4,516,921.26 | 七天通知存款 |
合计 | | | 30,127,057.42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 | 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 | 5,492,125.27 |
1.1 | 建筑工程费用 | 2,372,125.27 |
1.2 | 土地购置费用 | 3,120,000.00 |
2 | 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 | 16,218,995.41 |
2.1 | 建筑工程费用 | 8,418,995.41 |
2.2 | 土地购置费用 | 7,800,000.00 |
3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379,190.12 |
3.1 | 建筑工程费用 | 573,190.12 |
3.2 | 土地购置费用 | 806,000.00 |
| 合计 | 23,090,310.80 |
募集资金总额 | 21,919.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61.5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14.5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2,691.00 | 12,691.00 | 3,882.50 | 6,436.02 | 50.71 | 2014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 | 否 | 9,676.00 | 9,676.00 | 2,916.33 | 6,134.75 | 63.40 | 2013年12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188.30 | 2,188.30 | 262.68 | 543.81 | 24.85 | 2014年2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24,555.30 | 24,555.30 | 7,061.51 | 13,114.58 | 53.4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该项目与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的厂房在同一地块上建设,其与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受原规划设计和人防政策调整影响,公司重新办理报批、图纸设计、审批等手续,使得项目延误;
2)该项目地块前期厂房地质勘探存在偏差,厂房地下室实际局部存在深达12—15米软土层,为保证基础承载力均衡,将原设计天然基础改为铪预制桩基础,使得项目延误。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具体详见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具体详见三、(四)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4,555.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919.51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2,635.7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资总额(万元) | 投资
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 | 12,691.00 | 6,436.02 | 50.71% | 2014年5月31日 |
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 | 9,676.00 | 6,134.75 | 63.40% | 2013年12月1日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88.30 | 543.81 | 24.85% | 2014年2月28日 |
合计 | 24,555.30 | 13,114.58 | 53.41% | ---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014年2月28日 | 2014年12月28日 |
公司名称 |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年5月17日 |
注册资本 | 14,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罗明 |
营业期限 | 长期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
经营范围 | 研发、设计、产销: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与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股权结构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公司名称 | 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年5月17日 |
注册资本 | 14,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罗明 |
营业期限 | 长期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
经营范围 | 研发、设计、产销: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与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股权结构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
3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
4 |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00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
6 | 《关于确认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
14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00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序号 | 表决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3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4 |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 | 《关于确认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 |
7 | 《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8 | 《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
10 | 《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1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2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4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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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