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或调整
风险相对较低的层次,投资者门槛有望下调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随着挂牌企业数量的增多,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或进行调整,实施差异化安排。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年内超过1000家问题不大,为了满足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实现市场内部的分层管理提上日程,对应不同层次的市场应当有不同层次的投资者适当性方面的规定,预计下半年可能会看到这方面的调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为500万元以上,自然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以上。业内人士称,新三板市场分层之后,对于风险相对较低的层次,投资者门槛将会相应下调。由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是股转系统公司层面的细则,修改起来相对容易。

 业内人士表示,实现市场内部的分层管理是新三板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于不同规模的公司需求和特点不一样,可以实现差异化服务和分类监管,同时可以更好地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