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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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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2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现有董事9名,9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委托借款人民币8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借款方)通过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作为委托方,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委托借款人民币8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的借款期限及利率将在协议签署日由双方协商确定)。中海财务收取的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公司承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与中国海运、中海财务协商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相关事宜。

 中国海运、中海财务是公司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王大雄、张荣标2名董事因任职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名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此项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借款利率获得资金,及时偿还即将到期的借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委托贷款协议将于近期签署,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公告详细内容。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五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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