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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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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4年2月24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表决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成本,保持融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年期、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年期、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燃料分公司申请并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分公司”)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授权燃料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三年期、人民币7.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申请应收账款融资、保函、信用证或流动资金贷款。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厦分公司申请并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深圳国际能源大厦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授权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能源大厦建设管理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三年期、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申请保函、信用证或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详见2013年8月15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于2014年2月参加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以下简称“桂林山口项目”)招标,并获中标。3月3日,环保公司与桂林市市容管理局签署了《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书》,桂林山口项目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其中一期项目日处理垃圾1,000吨,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50,441.35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环保公司概况

 注册日期:1997年7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李松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9,671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83号国兴大厦21层。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96.77%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占3.23%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供汽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以及相关设备及部件的研发、集成和购销;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环保及配套设备、机具的购销;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海水脱硫技术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从事以下许可经营项目:城市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处理;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治理。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底,环保公司总资产301,335万元,总负债 184,043万元,净资产117,292万元;2013年度,环保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7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情况:目前环保公司经营南山、盐田、宝安一期、宝安二期、武汉新沟、福建龙岩六个垃圾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总计达到7,050吨/日。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桂林山口项目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000吨,主要设备配置为:2×500吨/日垃圾焚烧炉,配1×22MW汽轮发电机组。综合考虑项目投资规模、运营管理以及各项经济指标,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将选择BOT模式建设该项目,一期项目工程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

 该项目由环保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50,441.3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随着城市人口和工业生产的迅速增长,生活垃圾产量急剧增多,投资垃圾发电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垃圾发电产业的规模,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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