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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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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07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召开时间:2014年3月5日上午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庆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薛庆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选举黄长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3、选举崔恒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4、选举于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5、选举于银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6、选举江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7、选举程隆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8、选举陈丽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9、选举刘春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通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吴景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2、选举彭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最近二年内监事未有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5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辉、孙丽珠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08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全体高管、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庆龙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选举薛庆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黄长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薛庆龙、黄长根、崔恒富、程隆棣、于拥军组成,由薛庆龙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春林、程隆棣、薛庆龙组成,由刘春林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丽花、刘春林、薛庆龙组成,由陈丽花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春林、陈丽花、薛庆龙组成,由刘春林担任主任委员。(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聘任薛庆龙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警娇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于拥军为公司营销总监,聘任于银军为公司生产运营总监,聘任潘志刚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聘任唐文君为公司技术总监。任期自2014年3月5日起,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四、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聘任王美玲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2014年3月5日起,任期三年。(王美玲个人简历附后)。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聘任陈静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14年3月5日起,任期三年。(陈静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六、关于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税后每人每年为10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六日

 附件:

 薛庆龙,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科长,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联发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通联发制衣有限公司、海安县联发制衣有限公司、宿迁联发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联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发制(柬埔寨)衣有限公司、泗阳联发霞飞制衣有限公司和淮安市联发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发领才织染有限公司和江苏占姆士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薛庆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7%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于拥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海安县染织厂生产办公室机械工艺员、生产调度,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织造分厂厂长,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发色织厂计划主任,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生产办公室主任,江苏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江苏占姆士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中占姆士服饰有限公司、成都占姆士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占姆士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占姆士服饰有限公司、上海豪恩服饰有限公司和南通占姆士服饰有限公司、联发纺织(香港)有限公司、联发纺织(欧洲)有限公司、联发纺织(美国)有限公司和INO-TEX LLC董事长。

 于拥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7%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于银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城色织厂厂长,淮安市涟水联发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联发制衣有限公司厂长,南通港联纺织有限公司整理分厂副厂长、厂长,南通港联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整理分厂厂长,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于银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陈警娇,女,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安县针织厂财务科长、副厂长,海安县染织厂总帐会计、财务科长,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警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唐文君,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安染织厂生产技术科工艺员、副科长,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调度中心副主任、色织厂副厂长,江苏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港联纺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计划部长,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国色织行业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唐文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公司副董事长黄长根为夫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潘志刚,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江苏联发领才织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联发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潘志刚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3-88869066

 传真:0513-88869069

 邮箱:panzg@gl.lianfa.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恒联路88号

 潘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王美玲,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海安县电子仪器厂财务科长、海安县联发染整厂财务主管、南通联发热电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王美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陈静,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拥有深交所董秘资格证书。自2011年4月毕业进入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现从事董事长办公室的招标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和证券部的证券事务工作。

 陈静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3-88869066

 传真:0513-88869069

 邮箱:chenjin@gl.lianfa.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恒联路88号

 陈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09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3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吴景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选举吴景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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