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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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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业务以及参加其柜台和网上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3月5日起,本公司新增天津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本公司与天津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津银行的柜台和网上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天津银行基金柜台或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及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一)代销基金范围: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20002、B类基金代码:420102)、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20008、B类基金代码:420108)。

 (二)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范围: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20002、B类基金代码:420102)、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20008、B类基金代码:420108)。

 (三)优惠活动适用基金范围: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代码:420102)、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20008)。

 三、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基金柜台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自动申购)以上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8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详见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基金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自动申购)以上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详见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天津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间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柜台和网上申购手续费费率(含基金定投业务),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也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5、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参照天津银行的规定。

 6、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天津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2-83310988、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960296

 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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