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两会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孙洁:以税收优惠支持长期护理险
□本报实习记者 李超

 □本报实习记者 李超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日前就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问题提出提案,建议先从城镇职工群体开始试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孙洁表示,我国现阶段老年护理事业存在成熟护理体系尚未建立、护理资金严重缺位两大突出问题。她建议,先从城镇职工群体开始试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具体方案为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20%中,划转6%的比例进入老年护理保险费;在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6%中,划转2%比例进入老年护理保险费,这部分缴费同样实行社会统筹、名义账户记账管理;个人在现行缴费之外,先从1%开始缴费,每2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逐步提高到8%,与企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划转的8%合并为16%,进入个人账户。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计发。

 孙洁建议,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具体方案为参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老年护理保险缴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缴费部分在不超过企业缴费工资计税5%标准内的部分进行税前列支;个人根据规定缴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