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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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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参加部分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申购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部分代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14年3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000463)参加部分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申购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463)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使用建设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可享受申购费率7折优惠;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可享受申购费率6折优惠;使用工商银行借记卡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使用民生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长沙银行借记卡、南京银行借记卡、金华银行借记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浙商银行借记卡、温州银卡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天天盈账户、支付宝账户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优惠后的费率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天天盈账户、支付宝账户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使用建设银行借记卡可享受申购费率5折优惠;使用招商银行借记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优惠后的费率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四、本基金参与下列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费率最低按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公告的为准)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柜台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柜面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自2014年3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除以上述外的其他机构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五、本基金参与下列销售机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网、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的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申购费率最低按4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公告的为准)

自2014年3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自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6月30日15:00,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且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自2014年3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六、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1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18)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网址:www.ctsec.com

(1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2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省内)、4008096518(全国)(基金业务咨询电话)

网址: www.hazq.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3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3)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网址: www.cifcofund.com

(3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6099 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上交易转换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7月1日《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网上交易转换业务实施费率的公告》,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打开日常基金转换业务后,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3月5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https://trade.hsfund.com)进行的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转换业务规则

1、 适用基金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463;C类基金代码000481)。

2、 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是由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两部分构成。网上交易转换的优惠折扣适用于转换费用中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根据网上交易客户转换基金对应的不同支付或直销交易账户的银行卡、支付账户享受相应的优惠费率。本公司保留对表中文字和数字信息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具体请留意本公司网站转换费率表。

三、重要提示

1. 基金转换时,华商现金增利货币A和华商现金增利货币B单笔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其余基金的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为3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该不足500份基金份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3.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5.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同一基金或同一基金不同分级(类)之间不开通转换业务。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故不支持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

四、咨询方式

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http://www.h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话费)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h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商双债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4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4年3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3月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3月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3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年3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46300048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已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首次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缴纳申购费用时,按单次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100万0.8%-
100万≤M<300万0.5%-
300万≤M<500万0.3%-
500万≤M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500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基金赎回费用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其他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30日以内0.50%0%
30日(含)以上3个月以内0.20%
3个月(含)以上1年以内0.10%
1年(含)以上2年以内0.05%
2年(含)以上0%

注:1年指365天,1个月指30天。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3.转出基金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目前包括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1)、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2)、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3 、B类630103,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5)、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6)、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7、 B类630107,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8)、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9 、C类630109,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0)、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1)、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12、B类630112,A类和B类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6)、华商大盘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5)、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9)、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90)。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3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该不足500份基金份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7.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与代理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公司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3.投资者可与代理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网址:http://www.h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话费)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hsfund.com

7.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代销机构均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其中,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述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本公司将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3月5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媒介公开披露上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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