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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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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2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4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2月2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25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秀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4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秀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以3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持有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60%和40%的股权,受让上述股权后,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将由受让前的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共建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签订共建“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协议书,共同致力于工业用智能机器人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生产应用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共建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2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徐州

科博机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王秀元、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在林州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二)王秀元(乙方);

(三)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丙方)

1、名称: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

2、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荆马河北侧;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司广州;

4、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429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山机械、电器、选矿机械、环保机械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6、最近二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公司与协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丙方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2520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价款付清后各方有义务共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项,除按本协议正常支付外,按日千分之二收取违约金;

4、如有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是根据公司初期投入金额,加上投入后的经营盈利(或亏损)应分配额,综合计算后,由协议方协商而定。

四、股权变更前后对照表

变更前:

变更后:

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签署,减少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数量,使得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利润等财务指标有所变动,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控股子公司的减少,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六、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标的公司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秀元、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签署的《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2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王秀元、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在林州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二)王秀元(乙方)

(三)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丙方)

1、名称: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司广州;

4、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41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山机电设备、选矿设备、环保设备、电源电器、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技术咨询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

6、最近二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公司与协议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丙方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4150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价款付清后各方有义务共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项,除按本协议正常支付外,按日千分之二收取违约金;

4、如有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是根据公司初期投入金额,加上投入后的经营盈利(或亏损)应分配额,综合计算后,由协议方协商而定。

四、股权变更前后对照表

变更前:

变更后:

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签署,减少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数量,使得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利润等财务指标有所变动,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控股子公司的减少,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六、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标的公司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秀元、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2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在林州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二)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1、名称: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司广州;

4、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伍仟万元;

5、经营范围:矿山机电设备、提升设备、选矿设备、环保设备、电源电器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研究开发。

6、最近二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丙方);

(四)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丁方)。

(五)公司与协议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丙方将其持有乙方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

2、丁方将其持有乙方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价款付清后各方有义务共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项,除按本协议正常支付外,按日千分之二收取违约金;

5、如有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是根据对方初期投入金额,结合投入后的经营盈利(或亏损)应分配额,综合计算后,由协议方协商而定。

四、股权变更前后对照表

变更前:

变更后:

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签署,使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由间接控制的控股孙公司变更为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六、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受让上述股权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共建

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签署了《共建“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二)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乙方)

1、名称: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3、法定代表人:王东琳;

4、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信息和自动化科学,促进科技发展。

(三)公司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工程中心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地点设在北京。

2、工程中心为非法人单位,挂靠在乙方;乙方提供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资源支持,甲方提供资金及市场等资源支持。

3、工程中心设主任1名,由乙方委派,工程中心设副主任2名,由合作方各委派1名担任;工程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4、工程中心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各自的优势,以提高我国工业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和产品水平为战略目标,促进智能机器人和高新技术在工业应用上的产业化。

5、工程中心致力于工业用智能机器人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生产应用等。

6、甲方每年度支付给乙方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工程中心的经费,仅用于与工程中心相关的科研及运营管理,不能用于与工程中心无关的事宜;甲方投入到工程中心的资金,由乙方负责管理。当年未用完资金作为工程中心留存,并入第二年的工程中心经费。

7、工程中心的财务设在乙方,由乙方的财务部门管理,甲方负责监督;工程中心的财务审计由乙方、甲方组成的联合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审计小组组长由甲方人员担任,每年审计一次。

8、工程中心研发的科技成果或产品的产业化形式或批量生产与销售的收益分配方式,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9、双方应保证:督促其所属人员保守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公布给任何第三方。违反保证则构成违约,泄密方将承担由于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四、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工业用智能机器人方面获取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产业化结构调整,拓展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是,公司参与进入工业机器人领域,也存在如下几方面不确定性因素:

1、技术因素:工业机器人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且精密化、智能化程度要求极高,需要具备前瞻性、战略性的高科技技术;

2、周期因素:协议双方对合作期限的约定为三年,合作期限内,研发的进展受到诸如市场、技术、外部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3、效益因素:双方合作研发工业机器人,研发成果对研发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需求,及成果转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签署的《共建“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序号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备注
1资产65,848,793.6666,470,858.16 
2负债34,188,660.4836,150,071.09 
3所有者权益31,660,133.1830,320,787.07 
4营业收入0.000.00 
5净利润-549,866.82-1,339,346.11 

序号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备注
1资产116,671,786.66150,468,329.20 
2负债61,017,950.1093,176,644.80 
3所有者权益55,653,836.5657,291,684.40 
4营业收入48,455,784.2945,813,791.52 
5净利润9,663,836.561,637,847.84 

序号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备注
1资产50,003,292.3649,984,055.09 
2负债3,292.363,292.36 
3所有者权益50,000,000.0049,980,762.73 
4营业收入0.000.00 
5净利润0.00-19,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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