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对外披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普通A股,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2014年2月24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相关事项披露后复牌。经与泰达控股沟通,泰达控股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情况如下: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普通A股,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2014年3月3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4年4月1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4年4月1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
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