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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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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所持“11象屿债”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2月28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11象屿债”(债券代码:122789),交易极不活跃,收盘价格异常。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并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2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象屿债”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1象屿债”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有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债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4年3月6日起,至2014年4月8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3月5日,即在2014年3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4年3月6日起,至2014年4月8日24: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4年4月8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总部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2)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方俊才

联系电话:010-59315258

传真:010-82292350

(3)广州分公司

联系人:袁勇科

联系电话:020-22008768

传真:0755-22008766

(4)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欧文

联系电话:028-86767800

传真:028-86766613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14年3月6日开始持续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汉盛”)将于2014年5月10日到期,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基金汉盛实施转型。《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基金汉盛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汉盛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各项基金转型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可以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或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卡号: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

1、 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一)鉴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汉盛”)基金合同将于2014年5月10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基金汉盛转型方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汉盛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汉盛转型方案要点

基金汉盛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汉盛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三)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 2014年5月10日到期调整为不定期。

(四)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或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原基金汉盛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方可办理赎回)。

(五)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

基金汉盛投资目标是“本基金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目标拟调整为:

本基金力争通过灵活合理的大类资产配置与专业的个券选择,实现基金资产较高的长期回报。

2、投资范围

基金汉盛投资范围是“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投资范围拟调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期权的,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期权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投资策略

基金汉盛投资策略是:

(1)决策依据

管理人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策略;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利率的走势决定国债在投资组合中的比例;根据对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深入研究决定股票投资重点;根据对上市公司的调查研究确定具体的股票投资组合。

(2)决策程序

1)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非常设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投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主要负责确定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确定资产分散程度和多项投资的比重,监督证券投资业务总体状况。在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防范和控制风险措施,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2) 决策程序

由研究策划部提出研究报告,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分析,作出投资决策并核准投资规模。

3)决策实施

投资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后,由基金管理部经理主持制定投资计划书,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后安排基金管理部执行。

4)执行监督

风险控制委员会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追踪市场动向,根据市场变化评估市场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完成后,基金管理部向总经理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结算书,经签署后存档。

投资策略拟调整为: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公司价值评估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环境,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通货膨胀率、财政收支、国际收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等指标,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的有机结合,持续、动态、优化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1)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在长期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将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获得战略资产配置的最优比例,并以此作为资产配置调整的可参照基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大类资产的历史回报、历史波动率、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行情驱动因素、类别风格轮动、行业强弱等,从其变动及趋势中得出未来资产回报、风险及相关性的可能变化。

2)战术资产配置策略

在短期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将对组合进行战术资产配置,即在战略资产配置长期维持均衡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的实现对大类资产配置的动态优化调整。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 基本面(Fundamental Factors):评估基本面因素,包括国内外宏观形势、工业企业利润、货币政策等;

[2] 资金面 (Liquidity Factors):评估影响股市中短期资金流;

[3] 估值(Valuation Factors):评估股市历史绝对、相对估值及业绩调升调降;

[4] 市场面 (Market Factors):评估市场情绪指标、动量、技术面等指标。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价值为本,成长为重”的合理价格成长投资策略来确定具体选股标准。该策略通过建立统一的价值评估框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增长潜力和市场估值水平,以寻找具有增长潜力且价格合理或被低估的股票。

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投资回报的稳定性、持续性与成长性,通过精细化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技术,实现行业与风格类资产的均衡配置,从而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

1)第一层:侧重量化筛选

本基金重点关注由以下量化筛选过程产生的股票样本:

本基金构建的量化筛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PB)、市盈率(PE)、动态市盈率(PEG)、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1] 价值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PB、PE较低的上市公司股票;

[2] 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动态市盈率(PEG)较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股票。

2)第二层:突出基本面分析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基于“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稳健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模型,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未来增长性、权益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团队管理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研发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3)“自上而下”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债券类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债券选择。

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结构的调整、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制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在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后,基金管理人将对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进一步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后,基金管理人将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梯子策略等,在长期、中期与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转换:基金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市场之间不同的运行规律,在充分研究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特性的基础上构建与调整组合(包括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求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基金管理人将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并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会上升的品种,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会下降的品种。

5)信用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的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与估测,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债券投资策略制定与贯彻的过程,也是基金管理人对于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管理的过程。在系统化的风险控制体系下,通过对管理指标的设定与监控,结合对风险定价失效机会的把握,基金管理人不但可以有效控制整体资产的风险水平,而且可以在寻求风险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4)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1)运用权证与标的资产可能形成的风险对冲功能,构建权证与标的股票的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构建权证与债券的组合,利用债券的固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特性,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构建骑墙组合、扼制组合、蝶式组合等权证投资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股票、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六)调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汉盛的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2)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对基金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收益分配原则拟调整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

(2)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汉盛的历史沿革

基金汉盛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13号文批准发起设立,于1999年5月10日正式成立,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份额。基金汉盛存续期为15年(1999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

基金汉盛的基金发起人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9】(27)号文审核同意,基金汉盛于199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 2014年5月10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变现的冲击成本,还要承担清算费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实施基金转型不但避免了到期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亦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三)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14年5月10日为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不定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四)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基金转型运作经验

基金管理人已成功操作过汉博基金和汉鼎基金的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工作,在封闭式基金转型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因此,基金汉盛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不存在法律障碍。

3、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汉盛转型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终止上市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登记机构已就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因此,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4、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汉盛转型之后,必须对原有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使其在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其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投资策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实施集中申购

为降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在转型成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开放基金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募集新资金,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和预期。

(1)集中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集中申购时支付集中申购费用,该费率按集中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见下表:

单笔集中申购金额(M)前端集中申购费率
M<100 万元1.2%
100 万元≤M<500 万元0.8%
M≥500 万元每笔1000元

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集中申购费用,该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后端集中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1.60%
1 年—3 年(含)0.80%
3 年—5 年(含)0.40%
5 年以上0.00%

(2)日常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前端申购费率
M<100 万元1.5%
100 万元≤M<500 万元1.2%
M≥500 万元每笔1000元

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按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1.80%
1 年—3 年(含)1.20%
3 年—5 年(含)0.60%
5 年以上0.00%

(3)日常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0%
1年≤N<2年0.30%
N≥2年0.00%

注:一年指 365 天,两年为 730 天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基金汉盛份额,持有期限自《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份额折算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原基金汉盛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即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折算日按 1.000 元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账户。

3、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O一四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3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天成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10002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05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2月2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358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78816034.2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二O一四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4年2月28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78816034.22元。以2014年2月28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投资者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3月3日
除息日2014年3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3月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为2014年3月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14年3月6日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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