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622,516,487股,占公司总股本1,182,489,135股的52.6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公司董事长李开民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102条的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10,995,87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11,520,616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上述议案经表决有效通过,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规定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