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
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163823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恢复大额申购日 | 2014年3月3日 |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 2014年3月3日 |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
注:2014年3月3日起,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合计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申请”的限制。原2014年1月16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4年3月3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具体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190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恢复大额申购日 | 2014年3月3日 |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 2014年3月3日 |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
注:2014年3月3日起,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合计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申请”的限制。原2014年1月16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4年3月3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具体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