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115,988,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4.5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5,988,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5,988,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亚杰、黄靖珂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