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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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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动建立并购重组跨部门并联式审批机制
□本报记者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表示,将从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许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并购重组监管等四个方面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证监会正大力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并联式审批机制。未来拟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作为证监会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上市公司取得证监会行政许可批复后,同时披露重组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在此之前不得实施。下一步,证监会将视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

 对于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张晓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多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许可。研究修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规则,在2012年取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四种情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取消简化并购重组审批。

 二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改革现有单一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时间窗口,引入调价机制,增强定价弹性;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方式;取消第三方并购发行股份最低数量限制和业绩承诺要求。

 三是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定向可转债、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重组过桥融资;支持并购基金等创新工具发展。

 四是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推行并购重组并行审批,提高审核效率;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监管透明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决策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证监会积极支持工信部牵头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消除制度障碍,落实财税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使用、债务重组及职工安置等政策。

 作为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分道制于去年10月8日开始实施。截至今年1月31日,证监会已受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58单,其中49单为正常审核,9单为审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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