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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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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

 1、会议通知时间: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4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3、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14: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主楼四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大凡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114,586,2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国庆: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孔祥忠: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刘俊勇: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张国庆、孔祥忠、刘俊勇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姚燕: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王益民: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曾大凡: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胡永祥: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孙祥云: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冯中起: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董事姚燕、王益民、曾大凡、胡永祥、孙祥云、冯中起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两名:

 赵延敏: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刘登林: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监事赵延敏、刘登林与公司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成洁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对湖南瑞泰硅质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湖南湘钢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86,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刘榕、张文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4年2月28日下午3:00在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主楼四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曾大凡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冯中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曾大凡先生、冯中起先生简历详见刊登在2014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曾大凡先生、孔祥忠先生、姚燕女士、王益民先生、张国庆先生、孙祥云先生,其中曾大凡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委员:刘俊勇先生、孔祥忠先生、胡永祥先生,其中刘俊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国庆先生、刘俊勇先生、姚燕女士,其中张国庆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孔祥忠先生、张国庆先生、姚燕女士,其中孔祥忠先生任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曾大凡先生提名,聘任李华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华胜先生提名,聘任廖教章先生、袁林先生、戴长友先生、白雪松先生、朱爱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华胜先生提名,聘任陈荣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曾大凡先生提名,聘任朱爱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爱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1167282;

 传真:010-65749477;

 电子邮箱:zhah@bjruita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

 朱爱华女士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四至议案七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华胜先生提名,聘任成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成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5749478;

 传真:010-65749477;

 电子邮箱:chj@bjruita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

 成洁女士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华胜先生提名,聘任田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一年。(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日

 附件:

 一、总经理简历

 李华胜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专科,在读EMBA,工程师。

 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重庆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重庆江津水泥厂第三厂副厂长、厂长,重庆腾辉地维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拉法基瑞安贵州水城瑞安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李华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副总经理简历

 廖教章先生,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煤炭部地球物理勘探大队助理工程师,煤炭部第一地质公司计算站程序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湘潭中试所生产技术员、工段长、车间主任、副所长;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湘潭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窑用耐火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廖教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林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耐火材料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高技术陶瓷与耐火材料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物业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理事、中国金属学会基础理论与测试技术委员会委员。

 袁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戴长友先生,196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建材院湘潭中试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营销中心经理。

 戴长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白雪松先生,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工程师。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水泥事业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耐火材料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高技术陶瓷与耐火材料研究所工程师;本公司经营企划部副经理、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市场部经理、湘潭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副经理。

 白雪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爱华女士,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建材院石英玻璃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所办主任;中国建材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所办主任;中国建材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投资经营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经理。

 朱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财务负责人简历

 陈荣建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财务处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管理科副科长;本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兼湘潭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

 陈荣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朱爱华女士,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建材院石英玻璃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所办主任;中国建材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所办主任;中国建材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投资经营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经理。

 朱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成洁女士,1969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部经理。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陶瓷与耐火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本公司经营企划部副经理、经理。

 成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审计部经理简历

 田华女士,1960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助理会计师,国际注册高级财务管理师。

 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机动厂主管会计,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审计处审计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科达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

 田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4年2月28日下午3:00在北京中国建材研究总院主楼四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赵延敏先生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赵延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赵延敏先生的简历详见刊登在2014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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