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锆业")因筹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锆谷科技")100%股权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3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14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4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4年2月18日发布了《关于与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司与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新材")及其实际控制人董文先生签署了《关于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意向书》,2014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收购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收购文盛新材事项,2014年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并购文盛新材与锆谷科技的进展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公司会同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并已开展相关尽职调查、材料制作等工作。截至本申请提交日,锆谷科技2012-2013年度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文盛新材相关工作亦处于推进过程中。
鉴于2014年2月17日公司与文盛新材及其主要股东达成收购意向后,本次重组在收购锆谷科技的基础上增加文盛新材为收购标的,同时涉及两家标的公司的收购方案制订及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尽职调查等工作,且文盛新材资产范围较大、程序较复杂,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截至目前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3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3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年4月2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后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按时发布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