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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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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2月27日,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轩”)减持股份的通知,香港中轩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4年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中轩投资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13.05.1310.291,000,0000.42
大宗交易2014.02.1011.005,000,0002.08
大宗交易2014.02.1311.105,000,0002.08
大宗交易2014.02.2715.39950,0000.40
合计11,950,0004.98

香港中轩历年持股及变动情况:

(1)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日上市,香港中轩持有公司股票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22.50%。

(2)2011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派2.00元现金(含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0,000股,香港中轩持股比例不变,持股总数为27,000,000股。

(3)201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0.50元现金(含税),公司股本增加至240,000,000股,香港中轩持股比例不变,持股总数为54,000,000股。

(4)2013年5月13日,香港中轩减持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0.42%,减持后持股总数为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08%。

(5)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27日期间,香港中轩累计减持10,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4.56%,减持后持股总数为42,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2%。

综上所述,香港中轩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98%。本次变动后,香港中轩仍持有公司股份42,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17.52%,目前香港中轩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

性质

本次减持前

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轩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股份

540022.50%11954.98%420517.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0022.50%11954.98%420517.52%
有限售条件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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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中轩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中轩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3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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