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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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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4年2月12日起至2014年2月24日17:00时止。2014年2月2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徐时放、徐左岚两位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范佳斐、徐莘两位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2月1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6,579,969.69份,有效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共计33,969,048.6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1.02%,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33,969,048.60份,占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0%;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超过有效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结果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回函之日起,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结果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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