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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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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14-00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2月1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8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15%。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该笔委托贷款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共计获得委托贷款利息273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4-00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于2014年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托北京银行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7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1年,贷款年利率为15%。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14-00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7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15%

 ●担保: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就本次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7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15%。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北京银行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0年4月2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新路09356号,注册资本:1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焕文,主营业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大股东为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

 2、华联鹏瑞主要从事购物中心的前期开发,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3、华联鹏瑞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4、华联鹏瑞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2年12月31日,华联鹏瑞公司总资产242,758.90 万元,净资产116,048.06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244.43 万元。截止 2013年9月30日,华联鹏瑞公司总资产248,655.17 万元,净资产 111,491.91 万元。2013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4,556.15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2年2月7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二层,注册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列,主营业务:家居装饰、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技术咨询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286.95万元,净资产77,462.06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76,815.44万元,净利润3,819.29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总资产115,464.84万元,净资产80,556.38万元。2013年1-9月实现净利润3,094.33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是借款方华联鹏瑞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0.18%的股份。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华联鹏瑞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委托贷款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为了控制风险,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就本次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联鹏瑞的经营情况。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7000万元,无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协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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