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82)。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近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的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603.284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6,925.6846万元”,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甲12号(电子城科技大厦)313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