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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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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通知,同煤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同煤集团于2014年2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168,8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本次增持前,同煤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961,303,70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7.44%。本次增持后,同煤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961,472,50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7.45%。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煤集团拟自本次增持之日的未来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同煤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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