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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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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02月25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孔祥喜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 2013年财务决算

 2013年,公司全年完成铁路运量4083.19万吨,同比减少448.53万吨,为去年同期的90.10%;完成自然吨2641.82万吨,为去年同期的138.51%;完成到煤量557.55万吨,同比减少140.59万吨,为去年同期的79.86%,完成发煤量633.19万吨,同比增加31.11万吨,为去年同期的105.17%;完成集装箱量28.77万TEU,同比增长3.75万TEU,为去年同期的114.99%。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6.71亿元,净资产48.79亿元,负债总额197.92亿元;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1.4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62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0.97亿元,税后净利润2.65亿元,每股收益0.11元。

 (二)2014年财务预算

 2014年公司预计全年实现总收入330.68亿元,利润总额为3.86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0.96万元,净利润为2.9亿元。

 根据2014年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14年更新改造预算15,517.04万元,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为59,514.49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口径)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64,606,736.6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5,275,798.14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1,621,481,201.6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637,376,512.68元。

 公司是集物流、贸易、港口、运输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企业。凭借所拥有的港口、铁路等独特资源和集疏运便捷的有利条件,依托现有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资源,公司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稳定的盈利水平。目前,公司正处于加快推进煤炭、大宗生产资料与集装箱物流三大物流体系建设,向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现金需求量大,为此公司2013年12月启动了拟融资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现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累计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7.49%,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为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主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拟定201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以下项目建设及公司主业发展:

 单位:亿元

 ■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规范运作,201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了购买、出售资产和接收劳务等多项日常关联交易。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对2014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4-010号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孔祥喜、杨林、李非文、赖勇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

 九、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根据管理职责、责任与风险大小及上年度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为33万元以内、30万元以内。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完成考核基数指标,并确保法人财产及净资产保值增值方可提取效益年薪。效益年薪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考核基数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净利润预算指标。效益年薪总额,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按照超考核基数的30%以内(含30%)提取,各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年薪不得超过其基本年薪的两倍。实际发放数低于提取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滚动使用,以丰补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所实现的安全目标、财务绩效等综合目标、德能勤绩廉对其进行综合业绩评估确定。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本年度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 元/人(税前,下同)。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享受包括通讯费、资料费和交通费在内的月津贴待遇,其标准为:董事每月5000元/人;监事每月3000 元/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该所已经顺利完成了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定向增发等系列相关财务资料的审计评价。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定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该所已经顺利完成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价工作。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定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借款计划》

 为合理控制融资成本,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公司本部需要长期借款3亿元项目建设资金。2014年国内金融形势仍不容乐观,银行保证金仍然较高。为合理控制融资成本,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经测算,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需流动资金贷款融资50亿元。2014年度公司借款计划总额为53亿元人民币。

 为了保证该借款计划能尽快实施,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相关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特编制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八、关于召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4-011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附件1: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陈大铮、张永泰、卢太平、陈颖洲,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人事前认可。

 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目前正处于加快推进煤炭、大宗生产资料与集装箱物流三大物流体系建设,向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现金需求量大,为此公司2013年12月启动了拟融资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现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累计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7.49%,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为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主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201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公司《2014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现状而制定,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团队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具有积极的意义。该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我们认为:该《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同意《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

 1、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定是在充分考查该公司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的前提下做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贯彻落实;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独立董事(签字):卢太平、 陈颖洲、陈大铮、 张永泰

 2014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革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条规定,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办法,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完成的。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年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的完成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价工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编制的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4年2月25日,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该等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
1朱家桥一期后续工程4.64
2裕溪口码头改造项目1.10
3江南码头改造项目0.60
4裕溪口配煤业务周转资金7.30

 

 (下转B0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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