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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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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4-012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续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1年8月19日,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北路支行、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黄山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宁国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存放于工行宁国支行的500万定期存单已于2014年2月19日到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了到期后的续存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存入方式存入账号金额(万元)开户日期
3个月定期存单13170900142000084215002014/2/21

公司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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