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2月24日—2014年2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James Chen(陈志俊)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343,878,5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5%,出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339,329,7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9%,该股东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股份4,548,8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38%。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40,988,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16%;反对2,312,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7%;弃权577,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
(二)关于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340,519,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02%;反对2,748,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弃权610,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8%。
(三)关于出让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嘉衡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340,71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08%;反对2,873,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4%;弃权288,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刘建锋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