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周含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同意周含军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周含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将尽快提名和增补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周含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唯一的会计专业人士,故其辞职报告须待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周含军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周含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含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