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4-011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2月25日,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陈建忠的通知,陈建忠于2014年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86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1%。本次减持后,陈建忠仍持有公司股份20,582,8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交易日期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陈建忠 | 大宗交易 | 2013年2月24日 | 4.98元/股 | 3,863,000 | 1.6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陈建忠 | 合计持有股份 | 24,445,827 | 10.19% | 20,582,827 | 8.58%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11,457 | 2.55% | 2,248,457 | 0.9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334,370 | 7.64% | 18,334,370 | 7.64% |
说明:1、以上总股本按公司现有总股本239,942,410股计算。
2、陈建忠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公司于2005年11月14日披露《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05-043),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15日实施完毕后,截止2005年11月15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霞客环保股份7,400,595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股本的14.71%。自2005年11月15日收盘至2014年2月24日收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变动股份比例为6.1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销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陈建忠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忠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4-012)。
三、备查文件
1、陈建忠减持股份情况说明
2、《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4-011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霞客环保
股票代码:002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建忠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联系电话:0510-8652016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霞客环保 指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陈建忠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建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联系电话:0510-86520166
陈建忠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董事、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可能在未来12个月继续减少其在霞客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霞客环保股份卖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霞客环保股份20,582,827股,占霞
客环保股份总额的8.5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霞客环保股份7,400,595股,占霞客环保
股份总额的14.71%。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05-034)中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对价前的持股比例为18.34%,支付对价后的持股比例为14.71%。公司于2005年11月14日披露《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05-043),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15日实施完毕后,截止2005年11月15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霞客环保股份7,400,595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额的14.71%。
自前次权益变动披露日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变动情况:
1、2006年7月5日,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03,200股增至100,64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股份7,400,595股,持有霞客环保股份14,801,190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额的14.71%(本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2008年5月27日,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0,640,000股增至171,08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股份10,360,833股,持有霞客环保股份25,162,023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额的14.71%(本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3、2009年8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0,00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71,088,000股增至201,08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股份2,000,000股,持有霞客环保股份27,162,023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额的13.51%(本次持股比例减少1.2%)。
4、2011年3月10日,公司2010年度配售股份38,854,41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1,088,000股增至239,942,41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股份5,432,404股,持有霞客环保股份32,594,427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额的13.58%(本次持股比例增加0.07%)。
5、2013年3月4日至3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霞客环保股份累计8,148,607股,减持比例为3.39%。
6、2014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霞客环保股份累计3,863,000股,减持比例为1.61%。
自2005年11月16日至2014年2月2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变动股份比例为6.13%。
截止2014年2月2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霞客环保股份20,582,827股(其
中18,334,370股为高管锁定股),占霞客环保股份总额的8.58%。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霞客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霞客环保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建忠(签字)
签署日期:2014年2月2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
股票简称 | 霞客环保 | 股票代码 | 0020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建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阳光城市花园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7,400,595股 持股比例: 14.7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拥有数量: 20,585,827股 变动比例: 6.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无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无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无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无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加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建忠(签字)
签署日期: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