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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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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4—004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于2014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现对该公告补充披露如下信息: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弘盛”)承诺:自对煌上煌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煌上煌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两项锁定期以孰长作为最终锁定期限。此外,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将201.6798万股股份在公司发行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国信弘盛的禁售期义务。2012年09月05日2014年3月4日按承诺履行
陈崇熙先生、

牛丽丽女士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2年09月05日2015年9月4日按承诺履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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