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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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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2月17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5、主持人:董事长沈耿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8,958,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洪发先生、俞明松先生、沈林泉先生、吴建琴女士、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树高先生、罗培新先生、陈勇先生和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沈耿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8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2 选举沈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8%。

 1.1.3 选举沈洪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8%。

 1.1.4 选举俞明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8%。

 1.1.5 选举沈林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8%。

 1.1.6 选举吴建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8%。

 1.1.7 选举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8%。

 1.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赵树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2 选举罗培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3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4 选举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见公司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严宏斌先生、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沈洪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2.1 选举严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2 选举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28,958,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没有担任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见公司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以128,958,770股赞成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刘新宇、臧海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耿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会民先生、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沈耿亮、沈会民、沈凯菲、沈洪发、李鸿担任,其中沈耿亮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李鸿、罗培新、俞明松担任,其中李鸿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树高、陈勇、吴建琴担任,其中赵树高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陈勇、罗培新、沈林泉担任,其中陈勇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会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虞炳英女士、陈柏松先生和沈洪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柏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陈柏松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3-88533979

 邮箱:chenbaisong@188.com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

 邮编:3145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建琴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英强先生为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惠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沈惠强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3-88533969

 邮箱:shenhui0316@163.com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

 邮编:314513

 沈耿亮、沈会民、沈洪发、俞明松、沈林泉、吴建琴、沈凯菲、赵树高、罗培新、陈勇、李鸿简历详见公司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人员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一、虞炳英,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9月,大专学历。1991年3月至1996年5月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副厂长,1996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兼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虞炳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为夫妻关系,与董事沈凯菲女士为母女关系,与监事虞炳仁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陈柏松,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8月,大学本科学历。1994 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调研综合科副科长、科长,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桐乡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助理,2000年1月至2004年8月任桐乡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11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兼任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截至披露日,陈柏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吴建琴,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4年1月至2005年5月任桐乡市交通工程公司财务科长,2005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桐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4年2月17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披露日,吴建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钱英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2月,大专学历,审计师。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公司统计负责人兼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现兼任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桐乡和济养老服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钱英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沈惠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 年3月,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沈惠强先生已于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披露日,沈惠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0日以专人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并由严宏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严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严宏斌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4 年1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沈会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沈洪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现将两名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披露日的简历补充公告如下:

 沈会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7月,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副厂长,1996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1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1年12月26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沈会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洪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0月,大专学历,经济师。1997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销售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26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沈洪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管理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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