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要求,本公司现对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截至2013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薛济萍先生
承诺事项:中天科技股份2011年度增发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其与中天科技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并且不再对任何与中天科技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控股。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薛济萍先生
承诺事项:中天科技股份2011年度增发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尽量避免与中天科技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截止201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