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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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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4-00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所作承诺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张海霞所作承诺:1、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王填先生已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本公司的股东张海霞及实际控制人王填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遵守第(1)项下的承诺前提下,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的承诺

 1、承诺内容

 公司2012年8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如下:

 (1)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如果未来三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3)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三年公司将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择机至少实施一次股票股利分配。

 2、承诺期限:2012年-2014年

 3、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均分别签署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声明及承诺书》、《上市公司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上市公司监事声明及承诺书》、《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声明及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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