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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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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或“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一、股份限售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

公布日期

承诺

履行期限

截止目前履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唐永清、唐志毅、唐维君、唐柯君、以及吕燕青、华伯春、唐红、张小东、刘仲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目前该承诺在履行中。2011-11-072011-11-07至2014-11-06正在履行

二、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止目前承诺履行情况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①现金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②股票股利:如果本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规模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利润分配之余时,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012-08-24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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