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4〕26 号)文件精神,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文件要求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时所作承诺
(一)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股东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承诺时间:2007年3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国元集团及国元信托、国元实业不从事、且国元集团将通过法律程序确保国元集团之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规范关联交易,不会进行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规范关联交易,不会进行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承诺时间:2007年3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承诺:
1、公司上市以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诚信地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还将结合证券公司的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检查、创新业务开展等信息。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2、公司上市以后,将进一步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发挥风险实时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对风险的动态监控,增强识别、度量、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承诺时间:2007年5月10日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